爱如生国学
登录 | 注册
查看: 1260|回复: 0

马连良出山(秦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22 07: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连良(1901~1966),字温如,京郊宛平人,幼年即聪颖妙悟,尤喜皮簧戏。十岁时,入
喜连成科班(即后富连成),十一岁已能粉墨登场。十八岁时倒嗓,逐渐以做工为专长,习得一身好武艺。至十九岁出科毕业,嗓子也逐渐恢复,唱工大进。马连良别号遗风馆主、古历轩主,每日除例行吊嗓 之外,一有空闲即研习书画,善绘兰花、芭蕉,活色生香,有幸获赠者,莫不视同拱璧。

1922年1月,马连良初次搭班,在城南
游戏园演出。同年适逢叔叔马昆山组班于福建,与二兄马春轩被招前往,途经上海演出,首次助演荀慧生大师。后因该班解散,返回北京,入尚小云玉华社,与谭小培同挂双二牌,多次与旦角名家王瑶卿同台,演艺日趋成熟。1923年初,玉华社四大台柱尚、王、马、谭联袂的《红鬃烈马》红极一时。后助演尚小云于上海,历时半年。1924年再赴上海,与麒麟童周信芳合演《群英会》。当年秋回京后,加入和胜社,与朱琴心同挂头牌。次年从上海回京后再搭尚小云班底,历演京、津、沪、汉。马连良从不妄自尊大,甘当配角,积极参与各大名家的演出。1927年,马连良自组春福社,虽是头牌老生,可不是老板,更不是拿包银的主儿,大事还得听资方的。1928年在上海与盖叫天合作,年底再去上海时,与正要赴美演出的梅兰芳同台公演《四郎探母》。

1929年冬,马连良第十次赴上海演出。前九次均因谭鑫培去世之后,余叔岩独霸老生舞台,马连良不得已而因袭门户作标榜,打出谭派旗号。但马连良的艺术骨子里是谭,可外层不是谭,学谭而不似谭,遂为学谭最上乘者。这次到上海是受
大舞台老板重金聘请,同时上海《大晶报》网罗一批京剧票友和戏剧评论家日夜追捧鼓吹,留下了令后人视若珍品的舞台剧照及当年的逸闻趣事。这其中最为脍炙人口的是一段新闻故事:

当年上海有两位剧评家,一是冯小隐,人称
佞谭,最熟谭派掌故;二是苏少卿,既是票友,又是记者,依托《大晶报》,最善炒作。两位权威对谭派的一个细节各执己见,大打笔仗。争的是谭鑫培在《打渔杀家》中究竟穿的是什么?一说是鱼鳞洒鞋,一说是黑底靴子。马连良压轴大戏既是本出,冯、苏两只刀笔正要争个究竟。马连良速与在京的通神天师王瑶卿去信,答复:谭老板穿啥鞋没准儿,穿洒鞋的时候多,可也穿过薄底……开戏前,两位权威与众票友不知内情,打赌的打赌,照像的照像,起哄的起哄,把大舞台挤个水泄不通。一声开船,马连良亮相。看鞋!,是厚底洒鞋。一方掌声四起,一方垂头丧气。第二场,马连良戴着毡帽,穿着蓑衣,唉!,怎么又换成靴子……

从马连良第一次在上海献艺,时隔六年,此时的马连良已是北方第一流人物。演出四十多天,出出大戏,段段长腔,搅得上海滩人人言
,处处贴马老板一班人马,兵强——舞台总监蔡钰亭(老伶工蔡和祥五弟)、司鼓乔三(老伶工乔惠蓝之子)、琴师赵桂元,大小锣钵镲等,皆北派名角。一时间,天马行上海,外加流氓大亨黄金荣与黑帮老大杜月笙相互斗富,天天包场,回回加演,灯红酒绿中附庸风雅。上海大舞台老板赚尽油头

马连良到上海献艺,本不入海派俗流,一般当地人只习看江、浙地方剧种。《大晶报》记者正好借
发挥,茶余饭后,街谈巷议,在大上海有板有眼地唱了一出马兰开花。马连良此次上海之行,备好数台整出大戏,连唱带做,每天历四五小时之久,天天如此,事事不肯稍有苟且。如此精工细做,日本一旅游公司居然拉来一船戏迷,晚上听大戏,白天组织起支那剧研讨会。上海各路戏剧评论家纷纷登场,莫不直言尽善尽美——“每一行腔,极婉转幽扬之妙,韵味醇厚。非现实之庸庸须生可比。其小腔尤出人头地,既平稳又动听。无怪其台下采声雷动也。其最长处为摇板,若《汾河湾》、《四进士》等剧,较诸一般须生,实高多多。咬字准确,故其道白,尤为人称道。《清官册审潘洪》一场,说白干脆以极,聆之精神可为一振……这是当年最流行的评论。上海百代公司立即发行马连良新唱片。上海《大晶报》主笔沈睦公将时论汇集成册,取马连良字号曰《温如集》,请辛亥元老于右任题签,周瘦鹃、严独鹤润笔,上海码头各路显赫人物撰文,配以13幅剧照蓝印制版,仅发行650册(非卖品)以兹纪念。马派遂成公论。

说到灌唱片,马连良十闯上海滩,留下不少老唱片。但这第十回多加了
民国十八年灌字样。搞老唱片收藏的朋友可不能不知。1930年秋,马连良认为时机成熟,组班扶风社,自己当老板,直到1948年。梨园始称马老板。《温如集》今天已成为稀见的菊坛珍贵史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爱如生国学 ( 京ICP备12023608号 )

GMT+8, 2024-3-29 16:01 , Processed in 0.098005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