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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寄生性的非正式制度:读于阳《江湖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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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09: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湖”一词的本来含义是指江河湖泊,后来被抽象化,用来专指游离于主流社会的诸多社会群体。我们今天也多是在这个意义来使用的。在旧中国,其成员多为下层社会的游民,他们不仕、不农、不工、不贾,居无定所,浪迹四方,其行动飘忽不定又神秘莫测,因此用游移不定和波涛汹涌的江河湖泊来形容他们,是非常贴切的。
     历史上,“江湖”作为非主流社会,几乎涵盖了除士农工商以外的所有人群,包括医卜星象、贩夫走卒、退隐官员、落魄文人、说书卖艺,以及骗子、窃贼、强盗、侠客、乞丐、清客等各色人物。像金庸作品中的神雕大侠、丐帮、令狐冲等人物,都是典型的江湖人物,由这些群体所反映出来的文化现象,便是“江湖文化”。江湖文化既来源于主流文化,又与主流文化相区别。总的来看,江湖文化虽然也有某些可取之处,但带有很大的消极性,他们往往打着“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等旗号,进行各种违反正常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来满足其私利。影视作品中的一些江湖人物的所谓行侠仗义都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的,与历史上的江湖完全不是一回事。
  在《江湖中国》一书中,于阳把中国江湖分为“三期两型”。三期,即三个发展时期,指明中叶以前的萌芽期、明中叶以后的成熟期以及晚清至今的体制内江湖化时期;两型,主要是指帮会团伙型和关系网络型。江湖在萌芽时期只有江湖文化——隐士和豪侠文化,而没有制度,成熟期以后才拥有独立的制度——江湖规矩及人情制度。第三期江湖从体制外僭越入体制内,变成中国近代社会的慢性病。武侠小说及影视作品主要说的是第二期江湖——团伙型帮会。这些作品对当今中国一些地方的社会江湖化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于阳看来,看起来令人神往的江湖并不美妙,它只能给法治建构添乱,给规则之治添乱。人们一天到晚高喊“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整天想着“笑傲江湖”,社会肯定不安定。历史上的江湖中人大多是身无恒业的流浪者,许多人加入帮会就是为了闯荡江湖,混口饭吃。这在洪门“天地会”与“哥老会” 称为“跑码头”,青帮称为“靠码头”。为此,各地帮会均在茶馆酒肆设立联络据点,称为 “码头”。为了识别从各地前来闯荡的帮会成员,便制定了一套特殊的隐语、暗号及诗句歌诀,以免“空子”非帮会成员 前来冒充。江湖中为了争夺地盘或某一行业的保护费而大打出手,进行所谓“堂斗”,动辄死伤数人或数十人甚至上百人。整天打打杀杀,从理念上讲,实际是缺少一种对人、对人的生命的起码的尊重。从社会上讲,江湖是一种破坏,一种混乱。所以,研究江湖,要充分估计它的消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武侠小说给了人美好的幻想甚至麻醉,所以应该归于“精神鸦片”。
   在于阳看来,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形态,江湖的本质是在正式制度身上的一种寄生。江湖只参与社会再分配,而不参与生产。在生产的一线组织中基本看不见江湖,但是,在二次分配中江湖就无处不在了。江湖大侠不稼不穑,却吃尽山珍海味,不劳动干活,而常常打家劫舍。不论小说家如何为其美化,“劫富济贫”、“除暴安良”、“逼上梁山”……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掩饰他们不劳而获的事实。因此,江湖社会化带来的不是人人自由快乐,而是让人们陷入水深火热。
  在于阳看来,江湖之所以存在而且延绵不绝,根本原因就是正式制度的成本过高。比如人们常说的“后门”,只需要一点“小意思”,就可以越过“前门”的繁文缛节,直达目标。再比如,你到机关窗口办事情,经常被卡住,然后一个电话打到楼上,下来一个科长,三下两下就把事情摆平了。摆平后,回头肯定要答谢,这就是幕后的江湖体制。正式制度内有缺陷,自然需要非正式制度补充。所以,当下江湖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官僚主义和腐败。要想走出江湖的唯一路径,只能是加强制度的刚性力量,正式制度做好了,人们自然对江湖没有兴趣。
    消除江湖现象的存在,就必须加强法治。而法治的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中国的很多小县城和小乡镇,难以数计的百姓没读过《宪法》,不知道《民法通则》,对自己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浑然不觉,但是他们对人情和关系的规则倒是深谙其道。所以,走出江湖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有赖于我们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

[ 本帖最后由 东施 于 2007-7-11 09: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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