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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蔡元培、胡适红学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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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5 10: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蔡元培对于《红楼梦》的研究兴趣,受到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中所述其师徐时栋观点的启发。蔡元培开始作《红楼梦》疏证,是于1898年之前。他在是年日记中曾有如下记述:“前曾刺康熙朝士轶事,疏证《石头记》,十得四、五,近又有所闻,杂志左方,以资引证。”如“林黛玉(朱竹垞)、薛宝钗(高澹人)……宝玉(纳兰容若)、刘姥姥(安三)……”此时蔡元培正在清朝翰林院任职。此后,他又陆续查阅清人《乘光舍笔记》等多���书籍,其中关于《红楼梦》小说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的说法,使他感到“尤与鄙见相合”。循此思路,蔡元培在十余年的时间里又陆续考证出十余则。1915年蔡元培在法国将积累多年的《红楼梦疏证》(《石头记索隐》初名)基本定稿之后,上海商务印书馆便驰函建议他加一结束语,尽快发表。



    蔡元培所撰《石头记索隐》首次面世是1916年1月至6月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出版者特辟“名著”一栏,以示重视。按照蔡氏原来的想法,刊载后并不急于将此稿结集出书,而愿进一步润修增补,以成全璧,至少在内容上要更加充实。



    蔡元培于1916年10月2日离欧归国,12月22日抵北京,于次年1月4日到北大就职。当时报界有如此报道:“大风雪中,来此学界泰斗,如晦雾之时,忽睹一颗明星也。”此时,上海出版界已刊出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一书之发行广告。故此,张元济函劝蔡元培:“若大著此时不即出版,恐将来销路必为所占。且驾既回国,料亦未必再有余闲加以润饰,似不如即时出版为便。”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遂于1917年9月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印行单行本。蔡元培作为民国名人,在学界有很高地位,他加入到红学研究的行列,自然颇受世人关注。《石头记索隐》自1917年初至1930年已出至第十版,可见其影响非同一般。



    蔡元培从事《红楼梦》疏证的十余年间,正是“排满”之声四起,民族主义激情高涨之时,这种时代氛围,对于曾投身反清革命的蔡氏显然有深刻影响。《石头记索隐》开篇即写道: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以上加以数层障幕,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看成峰之状况。……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甄士隐即真事隐,贾雨村即假语存,尽人皆知,然作者深信正统之说,而斥清室为伪统,所谓贾府即伪朝也。



    从这段文字可推知:蔡元培视《红楼梦》为政治小说,寄寓有相当社会现实深义,其考证疏解之目的出于民族主义思想。



    蔡元培在主观上是力图追求比较严谨的治学方法,与那种游文戏笔的《红楼梦》研究文章有所不同。蔡元培广泛征引了大量史籍记载的相关史料,采用对比的方法,与小说情节相互比附,以支持自身的观点:《红楼梦》中主要人物及若干小说情节皆影射康熙朝的知名人士及时事。贾宝玉,即传国玉玺之义也,乃影康熙时的废太子胤祁;林黛玉,影朱竹垞也,绛珠影其氏也,居潇湘馆,影其竹垞之号也。竹垞生于秀水,故绛珠草生于灵河岸上;薛宝钗,影高江村。薛者,雪也。林和靖《吟梅》有曰:“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用薛字以影高江村之姓名也,即高士奇。王熙凤,余国柱也。探春,影冒辟疆。刘姥姥,影汤潜庵。蔡元培认为:“所证明,虽不及百之一二,然《石头记》之为政治小说,绝非牵强附会,已可概见。触类旁通,以意逆志,一切怡红快绿之文,春恨秋悲之迹,皆作二百年前之因话录、旧闻记读可也”。



    蔡氏《石头记索隐》将发端于清徐时栋的“康熙朝政治状态说”齐集完备,汇于一说,比较细密而又全面系统地对《红楼梦》进行了索隐,可谓索隐派理论的典范之作。因而,蔡元培被视为索隐派红学的集大成者。



    五四时期,当蔡元培、胡适共同任职于北京大学,关系融谐之际,两人在《红楼梦》的研究上却发生意见对立,进而公开辩论。这场震动全国学术界的大论争,在红学史上确定了新旧红学的界限。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是在整理国故的背景下进行的。胡适于1919年11月在《新思潮的意义》一文中指出,对于旧有的学术思想,反对盲从,积极的主张为“整理国故”,“要用科学的方法,作精确的考证”。从1920年起,胡适陆续对十二部传统小说进行了考证性的研究,写了三十万字的文章,其中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是对《红楼梦》的考证。与蔡元培孤立考索《红楼梦》的这种治学方式不同,胡适对古典小说的整理工作,有其一套较为明确的方法与文化启蒙之用意。



    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里曾自白:我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消极方面,我要教人怀疑王梦阮、徐柳泉一班人的谬说。在积极方面,我要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我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少年朋友们,莫把这些小说考证看作我教你们读小说的文字。这些都只是思想学问的方法的一些例子。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我这里千言万语,也只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



    显然,胡适研究《红楼梦》之目的是教人独立思考,敢于怀疑,重视实证,打破蒙蔽与教条,追求真理,从而在思想习惯与方法上达到思想启蒙之目的。



    红学家潘重规说:“我认为自从民国六年,蔡元培先生刊行了《石头记索隐》一书,引起和胡适之先生的论战。胡先生写的《红楼梦考证》,的确和清儒治学方法非常相似。而且经论战以后,引起全世界学人的重视。因此不断地搜求新材料,发掘新问题,造成了红学辉煌的时代。所以我认为真正的红学,应该从蔡、胡两先生开始。”此一论断基本得到学界认可。



    胡适对“索隐红学”的抨击,是切中要害的。1921年9月下旬,胡适将《红楼梦考证》一文送给蔡元培一份,蔡元培阅后复信说:“《考证》已读过。所考曹雪芹家世及高兰墅轶事等,甚佩。然于索隐一派,概以‘附会’二字抹杀之,弟尚未能赞同。弟以为此派之谨严者,必与先生所用之考证法并行不悖。稍缓当详写奉告。”可知,蔡元培一方面赞许胡适考证《红楼梦》作者的方法,另一方面不接受胡适对索隐派的评判,并表示了自辩和讨论的意愿。胡适对此在日记中写道:“此老也不能忘情于此,可见人各有所蔽,虽蔡元生亦不能免。”这是蔡元培、胡适就《红楼梦》研究展开争议之前的各自态度。



    翌年1月30日,蔡元培发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副题为“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对胡适的批评提出“商榷”。他首先阐明了自己进行《红楼梦》疏证的起因和取用的方法:“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之《红楼梦考证》,列拙著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迷’,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殊不敢承认。”接着,他从几个方面与胡适展开商榷,他写道:胡适先生考证出作者的生平和家世,固有功于红学研究,但“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内容,即胡先生所谓‘情节’者,绝非无考证之价值”。蔡元培详细列举中外文学研究中的许多实例,证明考证情节不能一概视为附会而加以排斥。而后,蔡元培指出:“胡先生谓拙著中刘姥姥所得之八两及二十��有了下落,而第四十二回王夫人所送之一百两,没有下落;谓之‘这种完全任意的去取,实在没有道理’。案《石头记》凡百二十回,而余之索隐,不过数十则;有下落者记之,未有者故阙之,此正余之审慎也。”最后,蔡元培仍坚持认为:“《石头记》原本,必为康熙朝政治小说,为亲见高、徐、余、姜诸人者所草。后经曹雪芹增删,或亦许插入曹家故事。要么可以全书属之曹氏也。”对于蔡元培的这篇驳论性“自序”,胡适颇不以为然,他在日记中写道:“蔡先生对于此事,做得不很漂亮。我想再作一个跋,和他讨论一次。”



    胡适于1922年5月撰写了《跋红楼梦考证》,其中的第二部分便是“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他就蔡氏的“性情相近,轶事相征,姓名相关”这三种推求小说人物的方法指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用于《红楼梦》的,有几种小说是可以采用蔡先生的方法的,最明显��是《孽海花》,这本是写时事的书,故书中的人物都可采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胡适引用顾颉刚的证据,证明蔡氏的方法不可用于《红楼梦》,尤其不能赞同蔡元培在商榷中“好像颇轻视那关于‘作者之生平’的考证”,“我以为作者的生平与时代是考证‘著作之内容’的第一步下手工夫”。胡适认为向来《红楼梦》一书所以容易被人穿凿附会,正因为向来的人都忽略了作者生平这一大问题。



    蔡元培与胡适红学争议一来一往,至此而止,结果谁也未能说服对方。但两人此后对于《红楼梦》研究的关注持续了很长时间,胡适终其一生而未有改变,直至其逝世前两日仍在致友人的书中谈及《红楼梦》问题。



    1948年12月中旬,解放军将国民党军分割包围于北平、天津、张家口、新保安、塘沽等地。12月26日国民党政府派飞机去北平接胡适南下,匆忙之间,胡适只带走了甲戌本《红楼梦》和其先父遗稿的清抄本,而将大量藏书(共一百零二箱)和档案(包括文稿、书信、日记及公私文件)合计所藏资料一万五千余件都留在了王府井大街东厂胡同一号的寓所。他去世前四天还谈及《红楼梦》的版本,以致胡适去世时,有这么一副挽联概括他生平业绩:



    先生去了,黄泉如遇曹雪芹,问他红楼梦底事?

    后辈知道,今世幸有胡适之,教人白话做文章。



    蔡元培与胡适围绕《红楼梦》的学术争议,始终弥漫着宽容的学术氛围,双方皆透着一种宽容与坦诚的雅量与气度。即使在争论正酣之时,蔡元培仍设法为胡适借阅或许于己不利的考证资料,以利胡适研究的深入。当时,胡适为考证曹氏家世及雪芹生平,各处搜求敦诚《四松堂集》,结果均无所获。在其大失所望之时,蔡元培送来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刻本共五卷,是蔡先生托人向晚晴簃诗社里借来的。通过敦诚的《四松堂集》,胡适查实了曹雪芹名霑,为曹寅之孙两点重要结论;取用敦诚的小传修正了他《红楼梦考证》里关于曹雪芹生活年代的推测;敦诚的集子里有吟咏曹雪芹气质形态的诗句:“四十萧然太瘦生”,“爱君诗笔有神气,直追昌谷破篱樊”等等,这对于完整曹雪芹的人文形象亦是很重要的。他们一方面捍卫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据理力争,但并不把论争延伸到学术问题之外。蔡元培对于胡适有知遇之恩,但胡适并不因感恩而放弃自己对学术问题的独立见解。



    蔡元培是胡适的顶头上司,但蔡元培并未因胡适在论战时的不留情面而有恼羞成怒之态,更没有为胡适的“顶撞”而备下“棍子”、“帽子”、“鞋子”之类。相反,在北京大学评议会、学术刊物编委会、研究所、教务长等人事任命上,蔡元培总是不忘推荐、重用胡适。与当时蔡元培之社会名望与地位相比,属于晚辈的胡适还只是羽翼未丰的“丑小鸭”,但二人相交以德,彼此敬重。蔡、胡的红学之争,给我们以“君子和而不同”的美感。



    1926年蔡元培为寿鹏飞《红楼梦本事辨证》作序,称寿鹏飞先生不赞成胡适之君以此书为曹雪芹自述生平之说,余所赞同。蔡元培在序中特别强调:“此类考据,本不易即有定论;各尊所闻以待读者之继续研求,方以多歧为贵,不取苟同也。” “以多歧为贵”可视为蔡元培对发生于1922年蔡、胡红学之争的一种态度与回应。



    晚年胡适回忆起在北京大学的经历:“当我在北京大学出任教授的时候,北大校长是那位了不起的蔡元培先生。蔡校长是位翰林出身的宿儒。但是他在德国也学过一段时期的哲学,所以也是位受过新时代训练的学者,是位极能接受新意见新思想的现代人物。”去世的前一年,1961年1月11日胡适在中央研究院与北大同学会举办的蔡元培先生生日纪念会上,特别提到蔡元培究其一生所提倡“言论自由,学���思想的自由平等”;2月18日胡颂平问到寿鹏飞的《红楼梦本事辨证》,胡适因而谈起:“当年蔡先生的《红楼梦索隐》,我曾说了许多批评的话。那时蔡先生当校长,我当教授,但他并不生气,他有这种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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