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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莊子》原文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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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7: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探求《莊子》原文的真相

——《莊子彙校》前言

蔣門馬


近世流傳的莊子》文本,主要依據的是,源於宋纂圖互注本的明嘉靖十二年(1533)吳郡顧春世德堂刊六子全書南華真經,和清光緒十年甲申(1884)黎庶昌輯古逸叢書覆宋本南華真經注疏及清光緒二十年(1894)郭慶藩輯莊子集釋

四庫提要謂宋龔士卨編五子纂圖互注核其紙色板式,乃宋末建陽麻沙本,蓋無知書賈苟且射利者所爲。因其宋人舊刻,姑存其目,以備考耳。”清陸心源宋槧南華真經跋謂:“纂圖互註南華真經十卷。……世德堂本雖從此出,已多別風淮雨之訛。書貴舊本,良有以也。清陸心源:儀顧堂續跋卷十一宋槧南華真經跋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930冊,第320頁。"日本狩野直喜舊鈔卷子本莊子殘卷校勘記序說:世德堂本,明世德堂刻本六子全書之一。或謂全書卽從宋纂圖互注本出,比他本尤劣。王叔岷南宋蜀本南華真經校記中說:所惜者,卷九讓王篇缺十四至十七四葉,不知何人鈔世德堂本以補之,最爲無識。其貶視厭惡之情溢於言表。清沈寶硯曾據南宋蜀刻趙諫議本校勘明世德堂本,孫毓修鈔錄爲莊子札記三卷,可見此本之劣。明世德堂本刻印精美,流傳廣泛,光緒二年(1876)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之《莊子》卽“據明世德堂本校刻”,1936年上海中華書局輯刊的四部備要·子部莊子》亦是“據明世德堂本校刊”,王孝魚亦以此爲主校本而整理郭慶藩輯《莊子集釋》。

清光緒十年甲申黎庶昌於日本東京使署刊行的古逸叢書覆宋本南華真經注疏,並非宋本的影印本,而是據日本賜蘆文庫所藏殘存十分之六的南宋刻本及日本萬治四年(1661)京都中野小左衛門刻本覆刻的重刻本,譌誤甚多,然因叢書所據爲宋、元舊本,且刻印精美,當時震驚朝野,影響深遠,後世多以此爲準研讀《莊子》,如馬敘倫莊子義證就是“取黎本爲主”。光緒二十年郭慶藩輯刊《莊子集釋》,王孝魚在點校後記中說:“本書的莊子》本文,原根據黎庶昌古逸叢書覆宋本,但校刻不精,錯誤很多”,因此1961年中華書局出版的王孝魚整理本,卽取而代之爲當代莊子》的通行本,然而仍不免校勘不精,錯誤很多。蔣門馬:王孝魚整理本莊子集釋缺陷舉隅寧波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
 
一、現今流行莊子文本的尷尬
 
現今流行的莊子》三十三篇文本,譌誤甚多,而一些注解者不追究莊子》原文到底怎樣,衹管隨意校改,結果變本加厲,弄得今天的莊子》千瘡百孔,真不知何等模樣纔是莊子》的本來面目!

現今流行《莊子》文本的譌誤,如庚桑楚第二十三是乃所謂冰解凍釋者,能乎?此“能乎”兩字爲衍文。則陽第二十五此名實之可紀,精微之可志也。字亦爲衍文。天運第十四夫至樂者,先應之以人事,順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應之以自然,然後調理四時,太和萬物。”此三十五字爲成玄英疏羼入正文。盜跖第二十九繚意體而爭此上脫字。說劒第三十中和民意,以安四鄉字爲字之誤。天地第十二乃使罔象。罔象得之。罔象兩字爲象罔之誤倒。諸如誤脫衍倒之類的譌誤,不一而足(詳見《莊子彙校》附錄《古逸叢書覆宋本南華真經注疏之莊子正文校勘記》),有些尚易於辨明是非正誤,有些則幾乎以假掩真。

馬蹄第九而馬知介倪、闉扼、鷙曼、詭銜、竊轡,故馬之知而態至盜者,伯樂之罪也。字,衹有日本萬治坊刻本、古逸叢書覆宋本如此,包括明《正統道藏》本、明世德堂本在內的宋、元、明、清刻本皆作。但郭象注:馬性不同,而齊求其用,故有力竭而態作者。陸德明《經典釋文》:態作:吐代反。成玄英疏:態,姦詐也。夫馬之真知,適於原野,馳驟過分,卽矯詐心生。詭竊之態,罪歸伯樂也。王叔岷以爲:“案:郭注‘力竭而態作’,是正文‘能’作‘態’,《釋文本、覆宋本並作‘態’,成疏‘態,姦詐也’。‘能’亦借爲‘態’。此處之“能”是否可以解釋作“態”,讀者自有判斷,但《莊子》原文到底是作,還是作,須當有一個確定不移的結論。仔細體會陸德明《釋文態作:吐代反,顯然是對郭象注文的釋文,要不然,《莊子》原文得是態作,而不是態至。如果《莊子》原文作態至,陸德明釋文應該作態至:吐代反,纔合情合理,因爲吐代反是對字的注音,舍《莊子》原文不用而用郭象注文作音,這是沒有任何道理的。反過來亦可證明陸德明所見《莊子》原文是沒有字的。成玄英疏態,姦詐也,顯然亦是對郭象注文態作的解釋,因爲本來就是用來闡釋經文及其舊注的。注疏文字都不是直接針對原文能至盜的解釋,因此不能就憑注疏有字而斷定《莊子》原文就作。從版本上說,僅日本萬治坊刻本及據之以重刻的《古逸叢書》覆宋本作,何足憑信!

至樂第十八記載莊子見髑髏,髑髏見夢曰:子之談者,似辯士。視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則無此矣。劉文典說:“‘視御覽三百七十四、五百四十八引竝作‘諸劉文典:莊子補正,趙鋒、諸偉奇點校,安徽大學出版社、雲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499頁。王叔岷說:“案:覆宋本‘諸’作‘視’成疏‘覩於此子所言’,以覩釋視,亦通。秋水篇:‘且夫知不知是非之竟,而猶欲觀於莊子之言’,觀猶視也,與此同例。王叔岷:莊子校詮,中華書局,2007年,第648頁。以下引文出處同上,不再出注。俗語亦有看你說的,作字當然亦通。但《莊子》原文不可能既作,又作,不可能兩者並存或亦通,必有一正一誤。那麼《莊子》原文到底是作哪一個字呢?從版本上考證,作字的,衹有日本萬治坊刻本《莊子注疏》及據之以重刻的《古逸叢書》覆宋本《南華真經注疏》,其餘包括明《正統道藏》本、明世德堂本在內的宋、元、明、清光緒前,下同刻本皆作。查說文解字諸,辯也。清段玉裁注:辯,當作辨,判也。版本及字義都證明作字完全正確無誤。舊文古字經後人以意刊改彌更淺俗,於此可見一斑。
列御寇第三十二賊莫大乎德有心而心有睫,及其有睫也而內視,內視而敗矣。劉文典說:“典案:‘睫道藏注疏本、白文本竝作‘眼’。郭注‘役心於眉睫之間,則僞已甚矣’,是所見本字正作‘睫’。道藏本作‘眼’者,形近而誤,或淺人妄改之耳。王叔岷說:“案:釋文本‘眼’作‘睫’,覆宋本、元纂圖互注本、世德堂本亦皆作‘睫’,下同。郭注‘役心於眉睫之間’,雖未得其義,而所據正文蓋本作‘睫’也。淮南子作‘目’,與此文作‘眼’合。文子·下德篇亦云:‘德有心則險,心有眼則眩’,則與此文作‘眼’同。作眼或目較長。”無論如何,《莊子》原文不是作“睫”,就是作“眼”,不可能兩個都正確。郭象注作“眉睫之間”,雖無“眼”字,但“眉睫之間”非指“眼”而何?釋文》於“睫:音接”之後,緊接著是探射食力反”,正是釋郭象注文,憑何確定“睫:音接”就一定是釋《莊子》原文而不是釋郭象注文?成玄英疏的最大特點是增字解經,因此疏文中往往包含了正文文字,此處成玄英疏作“用心神於眼睫”,何以見得正文不可能作“眼”字?從版本上講,眾宋刻本皆作“眼”,衹有清刻《古逸叢書》覆宋本(覆刻所據之賜蘆文庫本萬治本皆作“眼”)、明刻世德堂本、元刻纂圖互注本三種版本作“睫”,又何足憑信!正如版本目錄學家葉德輝在藏書十約中說的:“書不校勘,不如不讀”!
 
二、莊子原文的探究:經典釋文·莊子音義
 
《莊子》原文到底是怎樣的?司馬遷(生於公元前145年)所謂的“其著書十餘萬言”,班固(32—92)漢書·藝文志記載的“《莊子》五十二篇”,至今不可得見,但唐代的陸德明(550—630)顯然是見過五十二篇本的,他在《經典釋文·序錄》中說:“漢書·藝文志‘《莊子》五十二篇’,卽司馬彪(卒於306年)、孟氏所注是也。然而他的《經典釋文·莊子音義》不採用五十二篇本,而偏偏採用經西晉郭象(252—312)整理的三十三篇本,還把郭象注收入其中,影響所及,從此後世所流傳的《莊子》文本,就是經郭象整理的三十三篇本。以陸德明的才學,六朝、隋、唐尊崇老子、《莊子》道家道教文化的時代背景,相信陸德明的選擇,是經過深思熟慮,是審慎明智的。此外的《莊子》佚文,南宋王應麟撰困學紀聞卷十莊子佚篇39條,清孫馮翼茆泮林撰莊子逸語司馬彪注)15條,王叔岷撰茆泮林莊子司馬彪注考逸補,清馬其昶莊子故卷八逸篇64條,民國馬敘倫撰莊子義證附錄莊子佚文128條,王叔岷撰莊子校詮附錄莊子佚文176條,合計三千餘字。應該有之不爲多,無之不爲少。司馬遷謂“空語無事實”,陸德明謂“言多詭誕”,郭象謂“辭氣鄙背,竟無深奧,而徒難知,以困後蒙”,則無之又何足遺憾?司馬遷謂莊子:“其學無所不窺,然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故其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莊子亦說:“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與之言哉?”(《外物》)則又何必在乎言多言少?

莊子爲戰國時人,生活於公元前三百年前後,《莊子》一書傳鈔至唐陸德明撰《經典釋文·莊子音義》,已經有近九百年的歷史。唐顏師古(58—645)漢書敍例中說:“漢書舊文,多有古字,解說之後,累經遷易,後人習讀,以意刊改,傳寫既多,彌更淺俗。……古今異言,方俗殊語,末學膚受,或未能通,意有所疑,輒就增損,流遯忘返,穢濫實多。”《莊子》一書比漢書更古老,其中的“穢濫”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

陸德明的《莊子音義》,除了《莊子》正文和郭象注文的音義之外,還包含了《莊子》文本的校勘記。《莊子音義》正文的《莊子》原文,應該是陸德明校當時世傳《莊子》眾本的結果,注文中對各版本的文字不同作有校勘記,如蚤:音早,司馬本作蚉,音文,今郭本亦有作蚉者,“魏瑩:郭本作瑩,音瑩磨之瑩,今本多作罃,乙耕反”,“真僞:一本作真詭,崔本作真然”,“而水飲:元嘉本作飲水”,還有他自己的校勘意見,如“陸:跳也,字書作[馬坴]”,“无欲清:七性反,字宜從冫。從氵者,假借也。凊,涼也。”陸德明的《莊子音義》中保存了六朝、隋、初唐所流傳的《莊子》文,這對於探究《莊子》原文的真相,具有非常重大的價值。


《在宥第十一》:“其居也淵而靜,其動也縣。”此處作“縣而天”,著實讓人費解!陸德明《經典釋文·莊子音義》曰:“縣而天:音玄,向本無‘而’字,云:希高慕遠,故曰縣天。”由此可知天下尚有向秀注本作“縣天”,無“字!再看敦煌古鈔本《莊子音義》:“其動也縣:郭音懸。天:李頤曰:懸,著也;司馬曰:希高慕遠,故曰懸天。”郭象注:“靜之可使如淵,動之則係天而踊躍也。”《寓言第二十七》无所縣其罪乎”之《釋文》曰:“縣,係也”,可知除了向秀注本之外,還有郭象注本和司馬彪注本亦作“縣天”。縣天,語同“懸空”,懸挂於天空,猶如日月之經天,萬目共睹,眾所周知也。細味前文言“尸居而龍見,淵默而雷聲”,此言“其居也淵而靜,其動也縣天”,其義完全相符,於此可明《莊子》原文必作“縣天”。正是因爲上文作“淵而靜,故增“字作“縣而天”,以與上文的句法一律,因而致誤。陸德明之《莊子音義》正文雖不可全信,但注文校勘記中保存的舊文,確實是最難能可貴的資料。


《山木第二十》:“此比干之見心,徵也夫!《經典釋文·莊子音義》曰:“見心:賢遍反。”王叔岷說:“吳汝綸曰:‘剖字蓋衍。釋文出“見心”兩字。’案:世德堂本《釋文》作‘見,賢遍反’,無‘心’字,則心字蓋涉正文而衍,恐非正文衍剖字也。”需要說明的是,世德堂本無“心”字,這是可以理解的,《續古逸叢書》影印南宋刻本《南華真經》之《釋文》亦衹出直接注音之字,不重出正文已明的上下文字。《釋文》眾本皆作“見心”,無一例外。成玄英疏曰:“昔殷紂無道,比干忠諫,剖心而死,豈非徵驗?”又《胠篋第十》之《釋文》曰:“比干剖:普口反,謂割心也。”成玄英疏曰:“比干,王子也,諫紂,紂剖其心而視之。”則似乎《莊子》原文當作“見剖心”。查《史記·殷本紀》:“紂怒曰:‘吾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可知比干並非剖心”而死,陸德明注及成玄英疏皆誤。雖然《盜跖第二十九》亦有作“比干剖心”,但此處文字,據《釋文》“見:賢遍反”,可知陸德明所見眾本必作“見心”,而不可能作“見剖心”,因爲“見剖心”之“見”字不讀“賢遍反”音現!“見”用在動詞前表示被動,讀“如字”,卽其本音。反切法:漢字法,起於漢末,始名反,又名翻,唐人爲切,上字取聲母,下字取韻母及聲調。由於古今音的差異,很多字無法出普通話,讀者或能以自己的方言探求之。

《達生第十九》:“工倕旋而蓋規矩,指與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靈臺一而不桎。”郭象注:“雖工倕之巧,猶任規矩,此言因物之易也。”郭象注的說法與《莊子》原意不合,既然“指與物化”,就不可能“猶任規矩”,以工倕之巧,根本無需借助於規矩之類的工具,就能做出方圓完全合乎規矩的器物。還有一個問題,這裏“旋”解釋作圓轉,則蓋規可以理解,如《達生第十九》:“東野稷以御見莊公,進退中繩,左右旋中規。”但字就顯得多餘,如《馬蹄第九》所言:“圓者中規,方者中矩。”《經典釋文·莊子音義》記載的《莊子》原文沒有“規字,作“蓋矩:“工倕旋而蓋矩,指與物化而不以心稽:司馬本矩作瞿,云:工倕,堯工巧人也。旋,圓也;瞿,句也。倕工巧,任規以見爲圓,覆蓋其句指,不以施度也,是與化之物,不以心稽留也。”敦煌古鈔本亦作“蓋矩,無字,則《莊子》原文作“蓋矩當無疑義。《爾雅·釋詁》:“矩,法也。”則蓋矩義爲合法也。郭象注是增字解經,司馬彪注是曲爲之說王引之經典之文,自有本訓,得其本訓,則文義適相符合,不煩言而已解;失其本訓而強爲之說,則阢隉不安,乃於文句之間增字以足之,多方遷就而後得申其說,此強經以就我,而究非經之本義也。王引之:經義述聞,世界書局,1975年,第775頁。
 
三、莊子原文的探究:莊子闕誤
 
自唐陸德明的《經典釋文·莊子音義》以來,《莊子》文本又經過了三百多年的流傳,至北宋碧虛子陳景元(1024—1094)在完成《南華真經章句音義》後,“復將中太一宮寶文統錄內有《莊子》數本及笈中手鈔諸家同異,校得國子監景德四年(1007)印本不同共三百四十九字,仍按所出,別疏闕誤一卷,以辯疑謬。”這個彙校了當時世傳九種版本所作的校勘記保存了流傳至北宋時期的《莊子》古字,對於探究《莊子》原文的真相,亦具有重大價值。


宋真宗崇信道教,曾下“中書門下牒:《莊子》並釋文,牒奉敕:莊周云玄理,歸於沖寬,郭象爲注義,造於精微,既廣玄風,實資至治。朕仰崇古道,俯勸蒸民,言念此書,盛行於世,尚多踳跤,已命校讎,將永煥於縑緗,宜特滋於雕鏤。牒至準敕故牒。景德三年八月五日牒。”因此這個景德四年國子監本實際上是官方校定本陳景元以之爲底本,則闕誤正文爲官方校定之文,就未必是可信的《莊子》原文;《闕誤》所載的異文,亦衹是少數版本的情況,而且大多有竄改原文的痕迹,反倒是校勘記中申明的舊闕舊作,恰恰就是最可靠的《莊子》原文。


人間世第四仲尼曰:齋,吾將語若。有而爲,其易邪?易之者,暤天不宜。《闕誤》載:有心而爲之,其易邪:見張本,舊闕。劉文典說:典案:張本下有字,是也。郭注夫有其心而爲之者,誠未易也,疏必有其心爲作,便乖心齊之妙,故有心而索玄道,誠未易者也,是郭成所見本並有字。今據張本補。王叔岷說:郭注:夫有其心而爲之者,誠未易也。案陳碧虛《闕誤》引張君房本下有字,郭注云云,郭本蓋原作有心而爲之。其猶豈也,其易猶豈易。需要說明的是,劉文典和王叔岷所引的《闕誤》文字,其實是明代楊慎的《莊子闕誤》:有而爲之,其易邪:張本下有字。這是沿襲王孝魚整理本郭慶藩輯《莊子集釋》的錯誤而致,以下所引皆同此例。楊慎的《莊子闕誤》係根據陳景元的《闕誤》而改寫,根本不可信,詳見《王孝魚整理本莊子集釋缺陷舉隅》。現今所見的宋刻本中,蜀刻趙諫議本、俄藏黑水城文獻影印宋刻本《呂觀文進莊子義》本、《古逸叢書三編》影印南宋精刻本皆作有而爲;《續古逸叢書》影印南宋本、呂惠卿撰《壬辰重改證呂太尉經進莊子全解》金大定十二年刻本、林希逸撰《莊子鬳齋口義》南宋咸淳五年重刻本皆作有而爲之;以上各本皆無字。陳景元的《闕誤》衹說“舊闕”,因此可以斷定的是陳景元所見舊文必闕字,但不能斷定是否闕字。《闕誤》所載九種版本,衹有張君房校本三種和底本正德四年國子監本作有心而爲之,則還有其他五種版本並非如此。郭象注和成玄英疏都有字,這是他們的理解,並不等於《莊子》原文一定有字,“增字解經”本是他們慣常使用的方法,本不足爲訓。今據不足爲訓的注疏文字以證明並竄改正文,可謂本末倒置。陳景元的《闕誤》記載人間世景德四年國子監本與舊文不同共有“二十字”,推斷起來,此處當有兩字不同,卽舊闕字和字。其實,最能說明《莊子》原文真相的是“易之者,暤天不宜的注疏。郭象注:以有爲爲易,未見其宜也。可知原文既無“心”字,亦無“之”字。成玄英疏:以有爲之心而行道爲易者,暤天之下,不見其宜,言不宜以有爲心齋也。既然是有爲心齋”,可原文必無字。此可證陳景元所說的“舊闕”爲最可靠的《莊子》原文。


外物第二十六:“中民之行進焉耳。《闕誤》載:中民之行易進焉耳:張、成本同,舊闕。馬敘倫《莊子義證》說:“郭象注曰:‘言其易進’,成玄英疏曰:‘中庸之人,易爲進退’,是郭、成本‘進’上皆有‘易’字。劉文典引馬敘倫語後說:“典案:有‘易’字義較長,張、成本是。”王叔岷亦謂:“蓋郭本原有‘易’字。眾口一辭,似無可置疑。查釋文:“之行:下孟反。其易:以豉反。”若“其易”兩字是對《莊子》原文的釋文,則此句當作“中民之行,其易進焉耳”,這顯然與所有版本不合,可見釋文“其易”兩字是對郭象注文的釋文。再進一步說,釋文“其易:以豉反”,是對“易”字的注音,若《莊子》原文有“易”字,陸德明舍正文不用而用郭象注文,於情於理都是說不通的,因此反過來亦可證明陸德明所見《莊子》原文是沒有“易”字的。本書所校敦煌古鈔本、高山寺古鈔本以及諸宋刻本都沒有“易”字,可證《闕誤》所載之國子監本、張、成本實不足憑信。


至樂第十八:“天无爲以之清,地无爲以之寧,故兩无爲相合,萬物皆化。”《闕誤》載:萬物皆化生:見江南古藏本,舊闕。劉文典謂:“江南古藏本是也。此以清寧生爲韻。疏‘升降災福,而萬物化生’,是成氏所見本亦有‘生’字。今據江南古藏本補。王叔岷亦附和其說,以“生”字“當據補,且謂:“田子方篇‘肅肅出乎天,赫赫發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列子·天瑞篇‘天地合精,萬物化生。’文義並相符。”《莊子》此處所說“兩无爲相合,萬物皆化”,與天道第十三所說:“无爲而萬物化”,以及道德經第三十七章:“道常無爲而無不爲,侯王若能守,萬物皆自化”皆述“無爲而化”之旨,與王叔岷引文之義實相差甚遠。據《闕誤》,亦衹有國子監本和江南古藏本兩種版本作“化生”,則尚有其他七種版本是沒有“生”字的,此外各種宋、元、明、清刻本亦無“生”字,而且郭象注作“不爲而自合,故皆化”,此注文各種版本皆無“生”字,則《莊子》原文作“萬物皆化”,又有何疑乎?成玄英把“化”解釋作“化生”,這是“增字解經”,不足爲據。
達生第十九:“忘足,屨之適也。忘要,帶之適也。知忘是非,心之適也。”《闕誤》載:□忘是非:張、文本同,舊作:知忘是非。王叔岷謂:“案《闕誤》引張君房本文如海本並無‘知’字,是也。‘知忘是非’,僅知而已,是尚未能忘也。‘忘是非’與上文‘忘足’、‘忘要’一律。然而成玄英疏:“亦猶心懷憂戚,爲有是非。今則知忘是非,故心常適樂也。”則成玄英所見《莊子》原文必有“知”字。《闕誤》所載其他版本、本書所校諸宋刻本、敦煌古鈔本亦皆有字,則國子監本和張、文本又何足爲憑?如果還是有人懷疑字不當有,那麼試想:“去個性化deindividuation之後的“忘是非行爲,亦是莊子所說“心之適也的表現嗎?忘足忘腰是大家共有的經驗,“忘是非”而“心之適也”的境界,體驗過嗎?那時知不知自己“忘是非”了呢?如果不知,那與喪失“自知力”的精神病人又有何差異?


繕性第十六:“生而无以知爲也,謂之以知養恬。”《闕誤》載:古之治道者,以恬養智。智生而无以智爲也,謂之以智養恬:見張本,舊闕。陶鴻慶說:愚案:《古逸叢書》本‘生’上有‘知’字,是也。盜跖篇云:‘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積薪,冬則煬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卽此‘知生’之義。郭注云:‘夫無以知爲而任其自知,則雖知周萬物,而恬然自得也。’‘任其自知’,正釋‘知生’之義,蓋郭所見本未誤。(陶鴻慶:讀諸子札記,中華書局,1959年,第26頁。王叔岷說:“成疏:‘率性而照,知生者也。’案:覆宋本‘生’上有‘知’字,與成疏合。文選嵇叔夜養生論注引此亦有‘知’字。《闕誤》引張君房本‘生’上有‘智’字,‘知’並作‘智’,下同。雲笈七籤九四、說文繫傳三三引‘生’上亦並有‘智’字。”


那麼《莊子》原文到底有沒有這個“智或知”字呢?這得先查核各種古本。據宋陳景元《闕誤》記載,宋景德四年國子監本和宋張君房本作“智生”,他所見的其餘版本皆無“智或知”字。張君房本之所以有“智”字,是因爲他校勘過成玄英中太一宮本,成疏作:“率性而照,知生者也。”道藏他卽據以校補“智”字。張君房曾受宋真宗徵召,編纂道經總集大宋天宮寶藏四千五百六十五卷,繼而綴其精華而成雲笈七籤一百二十卷,因此雲笈七籤引作“智生”完全正常。國子監本爲宋真宗欽命之官方校定本,必當參考過張君房校本,因此作“智生”亦在情理之中。唐李善(630—689)和南唐徐鍇(620—974),都在唐成玄英(生於608年)後,未必不據成玄英疏文而引入文選注和說文繫傳,更何況“古人引書,率多臆改,未必全可憑信。楊伯峻:列子集釋,中華書局,1979年,例略第2頁。 除了以上古本之外,尚有近世日本萬治本和《古逸叢書》覆宋本作知生。這兩個版本的最大特點是都含成玄英疏,且《古逸叢書》覆宋本據萬治本覆刻,因此實際上是同一版本系統。總而言之,作“智生”的,僅限於成玄英疏本,但《正統道藏》本《南華真經注疏》正文沒有這個“智”字。此外如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及林希逸《莊子鬳齋口義》等,注文都如成玄英疏解作“智生”,但《莊子》正文仍作“生而无以知爲也”,亦未說正文當作“知生”。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第四十二:“傷哉貧也!生而無以供養,死則無以爲禮也!可爲理解本句“生而的最好旁證。本來後人如何理解《莊子》原文,那是後人的事,此處陶鴻慶與成玄英的理解就完全不同。今以後人的注解文字來竄改《莊子》正文,豈不是削足適履?國子監官方校定本和張君房校本大多如此,則陳景元所說的舊闕舊作就是最可靠的《莊子》原文。元吳師道戰國策補注序謂:“事莫大於存古,學莫善於闕疑。”允爲校勘古籍之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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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書古注諸子所引未可輕信
 
唐白居易白氏六帖、唐虞世南北堂書鈔、唐徐堅初學記、唐歐陽詢藝文類聚、宋李昉太平御覽等類書(可參閱:何志華朱國藩編著唐宋類書徵引莊子資料彙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6董治安主編唐代四大類書,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文選唐李善注、後漢書唐李賢注、世說新語梁劉孝標注等古注,其中有不少徵引《莊子》的文字, 呂氏春秋淮南子列子文子等諸子中有與《莊子》相關的文字,有人卽據以校勘《莊子》原文。向宗魯說:“類書、古注,其所引用,恆多節省,且同經刊寫,豈獨無誤?改難就易,又所不免。自非確有據依,未容輕以改竄。向宗魯: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敍例第4頁。 管錫華說:“我們通過對他書引文與原文的細緻比較考察發現,不僅類書的引文不可盡信,一般書籍的引文和注解的引文同樣都不可盡信,因爲這些引文同樣都不完全忠實於原文。管錫華:漢語古籍校勘學,巴蜀書社,2003年,第218頁。


刻意第十五:“夫有干、越之劒者,柙而藏之,不敢用也,寶之至也。”北堂書鈔太平御覽皆引作“不敢輕用”,郭象注“況敢輕用其神乎,成玄英疏“自非敵國大事,不敢輕用”,皆作“輕用,劉文典疑今本脫“輕”字。然而敦煌古鈔本及宋、元、明、清刻本皆無“輕”字,且以理而論,“不敢輕用”何足以達到“寶之至也”的程度?唯有“不敢用也”,纔是“寶之至也”!


徐无鬼第二十四:“上忘而下畔。”清宣穎謂:“列子作‘下不叛’,此處漏一‘不’字也。”章太炎說:“畔,卽今伴字。奚侗說:“校者因誤叛爲背叛,遂增一‘不’字以成其義,失古書之真矣。所幸本書未衍‘不’字,猶可研索得其故也。”王叔岷說:“列子‘不’字,乃淺人所加。”


達生第十九:“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无以爲;達命之情者,不務知之所无奈何。”此句中之“知”字,諸書皆引作“命”字。淮南子·泰族訓作:“故知性之情者,不務性之所無以爲;知命之情者,不憂命之所無奈何。” 淮南子·詮言訓作:“故通性之情者,不務性之所無以爲;通命之情者,不憂命之所無奈何。”南朝梁僧祐弘明集·正誣論亦引作:“莊周有云:達命之情者,不務命之所無奈何。”武延緒、馬敘倫、劉文典、王叔岷皆謂“知”當作“命”。然而郭象注作:“知之所无奈何者,命表事也。”王叔岷解釋說:“知”蓋本作“命”,由於正文“命”字已誤作“知”,後人遂據正文而改注文,而恰好養生主“公文軒”一段郭象注正作:“達命之情者,不務命之所無奈何也”,卽本此文,“知”正作“命”,足證此文當作“命”字無疑。查核《續古逸叢書》影印南宋本、宋刻趙諫議本、靜嘉堂文庫所藏南宋本、《正統道藏》成玄英疏本,此句注文確實皆作“命”字。但是本書的底本《古逸叢書三編》影印南宋精刻本此“命”字仍作“知”字;湊巧的是,此段上文還有郭象注文,各本無一例外地作:“知之所無奈何,天也”,“夫師一家之知而不能兩存其足,則是知之無所奈何”,則又該如何解釋?《莊子》正文注文作“知”字讓人難以接受,因此“知”字被竄改爲“命”字,向宗魯所謂“改難就易”,纔是合情合理的;今倒過來說“命”字譌誤作“知”字,則這種譌誤產生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如果說郭象注尚可存疑,成玄英疏作:“一生命之所鍾者,皆智慮之所無奈之何也。”則成玄英見到的本子一定是作“知”的。敦煌古鈔本作“不務知之所無奈何”,宋刻本亦無一例外地作“知”字。《莊子》原文到底怎樣,可以不言而喻矣。


話雖如此,但恐仍有人懷疑版本是否可靠,因爲心裏還是覺得原文當作“命”字。如果《莊子》原文作“達命之情者,不務命之所无奈何”,意謂我們能利用命去做一些事,衹是我們不用命去做它力所不能及的事而已。那麼要問:命是一種我們所能掌控的力量嗎?《莊子》書中明確說:“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達生第十九》)“吾命有在外者也。”(《山木第二十》)“我諱窮,久矣,而不免,命也。……由,處矣,吾命有所制矣!”(《秋水第十七》)“然而至此極者,命也夫!”(《大宗師第六》)“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人間世第四》)可見非人力所能及,而確實是我們所能掌控的力量。我們正是運用知識和智慧做我們想做的事,但人的知識和智慧終究是有局限的,有它所無能爲力的地方。,正是“知之所无奈何。我們對命無可奈何,聖人亦不過“樂天知命故不憂(《周易·繫辭》),因此說:“達命之情者,不務知之所无奈何。”


徐无鬼第二十四:“仲父之病病矣,可不謂云至於大病,則寡人惡乎屬國而可?”此“謂”字,眾口一辭當作“諱”。宋陳景元《闕誤》載:可不諱云:見江南李氏本,舊作謂。宋褚伯秀曰:“從列子‘謂’作‘諱’爲當。”奚侗云:“‘謂’當作‘諱’。管子·戒篇:‘仲父之疾甚矣,若不可諱也’, 小稱篇:‘仲父之病病矣,若不可諱而不起此病也’, 列子·力命篇:‘仲父之病疾矣,可不諱云’,張湛注:‘言病之甚,不可復諱而不言也’, 呂覽·貴公篇:‘仲父之病矣漬甚,國人弗諱’,文各小異而義則同,皆可爲‘謂’當作‘諱’之證。”劉文典曰:“典案:奚校是也。”王叔岷曰:“奚氏謂‘謂當作諱’,是也。”言之鑿鑿,似無可置疑。但是牽一髮則動全身,引出連帶的問題。王引之謂:“家大人曰:‘云’,猶‘如也,‘如與‘或義相近。列子·力命篇曰:‘管夷吾有病,小白問之曰:仲父之病疾矣,不可諱’,今本‘不可’誤作‘可不’,《莊子·徐無鬼篇》亦誤,今據張湛注乙正。‘云至於大病,則寡人惡乎屬國而可’,言‘如至於大病’也。清王引之:經傳釋詞,岳麓書社,1982年,第59頁。 句讀亦有問題,或至“可不謂”絕句,或至“可不謂云”絕句。然而據說文解字:“謂,報也。”段玉裁注:“葢刑與罪相當謂之報,引伸之,凡論人論事得其實謂之報。謂者,論人論事得其實也。亦有借爲曰字者。”以上眾論皆以“謂”作“曰”解,因“未能通,意有所疑而竄改原文,遂引發連鎖反應。以“謂”字本義解,“可不”改作“不可”顯然不通,“云”訓作“如”亦爲辯言強詞。舊文古字,信乎不可妄改也!
 
五、前人校勘意見僅供參考
 
其實《莊子》書中句法不一律的情況非常普遍。如庚桑楚第二十三“備物以將形,藏不虞以生心,敬中以達彼”,中間一句多一“不”字,句法就很不一律。郭象注:“心自生耳,非虞而出之。虞,億度之謂。”則顯然原文有此“不”字。又如“夫尋常之溝,巨魚无所還其體,而鯢鰌爲之制;步仞之丘陵,巨獸无所隱其軀,而㜸狐爲之祥。以句法而論,“陵”字爲多餘,然而釋文就作“步仞之丘陵”,諸宋刻本亦然。


再如讓王第二十八:“中山公子牟謂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闕之下,奈何?瞻子曰:‘重生。重生則利輕。’馬敘倫謂:“‘利輕’, 呂氏春秋·審爲篇淮南子·道應訓並作‘輕利’,當從之。成玄英疏曰:‘重於生道,則輕於榮利’,是成本亦作‘輕利’。王叔岷亦謂:“案:成本‘利輕’蓋本作‘輕利’,‘重生’與‘輕利’對言。呂氏春秋·審爲篇淮南子·道應訓並作‘輕利’, 文子·下德篇同。今本誤倒。然而陸德明釋文“重生”注:“李云:重存生之道者,則名利輕,輕則易絕矣。”成玄英疏文被斷章取義,完整作:“重於生道,則輕於榮利;榮利既輕,則不思魏闕。高山寺古鈔本及眾宋刻本皆作“利輕”。《莊子》原文到底作“利輕”還是“輕利”,可以不言而喻矣。


大宗師第六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清俞樾說:捐字誤。武延緒說:“捐乃損字之譌,與下句‘助’字反對。”朱桂曜說:捐蓋損之壞字。則陽篇郭注:‘損其名也’, 釋文:‘損,本亦作捐’。盧文弨曰:‘今書捐作損。’不以心損道,猶言不以心害道也。王叔岷說:“朱以捐爲損之壞字, 史記·賈誼列傳·索隱引此文正作損。‘不以心損道,不以人助天’,一損一助,相對而言。捐與損義亦相近。似可成定論。此處恰好陸德明有釋文:“捐:徐以全反。郭作揖,一入反。崔云:或作楫,所以行舟也。”據說文解字:“捐,棄也,與專切。損,減也,穌本切。”玉篇:“捐,余專切,弃也。”廣韻:“捐,與專切,弃也。”字或可能傳寫有誤,音則確爲“捐”字之音,則唐陸德明所見必作“捐”字無疑。成玄英疏作:“捐,棄也。捐棄虛通之道。”郭象注作:“用心則背道。”字彙:“背,違也,棄也。”可知“背”與“捐棄”義完全相合,與“損害”義毫不相關,則郭象和成玄英當時所見《莊子》原文必作“捐”字,又何疑乎?


大宗師第六其心志,其容寂。宋趙以夫謂:“志當作忘。”宋褚伯秀說:“志字,諸解多牽強不通,趙氏正爲‘忘’字,與‘容寂’義協,其論甚當。元本應是如此,傳寫小差耳。”王叔岷亦以爲“志爲忘之形誤”。以理而論,“形誤”之說確有可能,但郭象注作“所居而安爲志”,則郭象所見必不可能作“忘”字。陸德明釋文無“心志”,但有“容寂”的校記,說明陸德明所見眾本與郭象注本並無不同,則陸德明所見亦必不可能作“忘”字。成玄英疏作:“若如以前不捐道等心,是心懷志操能致然也,故老經云:強行者有志。”則成玄英所見必作“志”字無疑。據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所引宋代呂惠卿、陳詳道、林疑獨、林希逸、陳景元皆以“志”字作解,說明眾注家於“志”字毫無異議;如陳景元注:“心志,一之而已”,且其《闕誤》中亦沒有相關的校勘記,正說明陳景元所見眾本皆毫無例外地作“志”字。鍾泰說:“‘其心志,所謂‘用志不分,乃疑於神’也。志謂之志,用志不分亦謂之志,實字虛用,《莊子》一書中屢見之。或疑其不辭,而欲改作‘忘,非也。此言‘其心志’,正如消搖游言‘其神凝’也。鍾泰:莊子發微,駱駝標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3頁。


達生第十九:“用志不分,乃凝於神,其痀僂丈人之謂乎!”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節引《莊子鬳齋口義》,末句云:“‘凝當是‘疑,後‘削鐻’章可照。”清俞樾諸子平議卷十八謂:“樾謹按:‘凝當作‘疑。下文‘梓慶削木爲鐻,鐻成,見者驚猶鬼神’,卽此所謂‘乃疑於神’也。列子·黃帝篇正作‘疑’,張湛注:‘意專則與神相似者也。’可據以訂正。”北宋蘇軾東坡題跋卷之二書諸集改字:“近世人輕以意改書,鄙淺之人好惡多同,故從而和之者眾,遂使古書日就訛舛,深可忿疾。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自余少時及前輩皆不敢改書,故蜀本大字書皆善本。《莊子》云:‘用志不分,乃疑於神’,此與易‘陰疑於陽’、禮‘使人疑汝於夫子’同,今四方本皆作‘凝’。”馬敘倫引蘇軾語後,接著說:“尋下文‘器之所以疑神者’,字正作‘疑’,‘疑卽‘擬度之‘擬初文。劉文典、王叔岷皆附和其說,敦煌古鈔本正作“疑,似可成定論。然而《續古逸叢書》影印北宋本,蜀刻趙諫議本,以及其他眾宋刻本皆作“凝”字。據南宋刻本林希逸《莊子鬳齋口義》:“累丸於竿首,自二至五而不墜,則其凝定入神矣。……凝於神,凝定而神妙也。”可見林希逸於“凝”字並無疑議,有疑議的當是褚伯秀。仍據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所引碧虛子陳景元注:“由是知一志凝神,則道無不得。”陳景元(1024—1094)與蘇軾(1037—1101)爲同時代人,且較蘇軾年長十餘歲,其所著南華真經章句音義及《闕誤》,皆無相關記載,可見他於“凝”字並無異議;且所見眾本亦無有作“疑”字者。唐成玄英疏:“夫運心用志,凝靜不離,故累丸承蜩,妙疑神鬼,而尼父勉勗門人,故云:痀僂丈人之謂也。成玄英疏可謂“凝“疑”兩義兼具,想來成玄英當時所見的本子已有“凝”和“疑”的分歧。成玄英對異文往往持“亦通論、“並存論。但《莊子》原文必有一是,必有一非。逍遙遊說藐姑射山之神人,“其神凝,使物不疵癘而年穀熟”,可爲此處之證:必用志不分,其神乃凝,而後纔有疑神之能事。若徑云:用志不分,故妙疑神鬼,則結論似下得過快,不合情理。孔子亦必以其可爲者勉勗門人;若疑神之事,又從何處下手?豈非虛語?


寓言第二十七是爲耆艾,年先矣,而无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于省吾說:“郭注:‘期,待也。按:‘以期年耆者,文不成義。高山寺卷子本無‘者’字,‘年耆’二字右側各有二點,並注‘來者’二字。年來、耆者,形似,耆字又涉上文耆字而譌。楊守敬云:‘按:注“無以待人”,則作“來者”是。’按:楊說允矣。上言‘年先矣,而無經緯本末’,此言‘以待來者,是非先也’,於上下文義最相符恰。于省吾:雙劍誃諸子新證,中華書局,2009年,第631頁。王叔岷說:“于氏讀‘而無經緯本末’爲句,文意屬上,未審。”卽謂于省吾斷句不當,理解有偏,然而王叔岷亦說:“‘以期年耆者’,當作‘以期來者’,孟子·滕文公篇:‘於此有人焉,入則孝,出則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後之學者。’‘以期來者’,卽‘以待後之學者’之意。”又說:“‘經緯本末,似就可以不朽者言。此謂年雖先矣,如無可以不朽以待後之學者,此不足爲先也。
從版本上考證,所有宋、元、明、清的《莊子》刻本都作“以期年耆者”,尤其是高山寺鈔本就作“以期年耆”,脫“者”字,而僅一個旁注作“來者”,又無任何版本上的依據,衹有郭象注與之相合,則此句文字之正誤可以不辯而明矣。王叔岷《跋日本高山寺舊鈔卷子本莊子殘卷》說:“鈔本來源甚早,鈔者無識,每據後出之本妄加改竄,原本之真遂失矣。此極當留意者。前言猶在,不知此處何以卻相信“鈔者無識”而“妄加改竄”的文字?于省吾謂“‘以期年耆者,文不成義,真可謂一語道破天機!此處問題就出在郭象注上:“年在物先耳,其餘本末无以待人,則非所以先也。期,待也。這條注文與《莊子》文義不合,大概“來者”兩字就是根據此注而竄改正文的,正如顏師古所說:“或未能通,意有所疑,輒就增損。據注文竄改正文,本身就是一大問題。據玉篇:“期,當也。”全句大意謂:這就是說,長者,在年齡上是長了,但如果自身沒有讓年輕人值得尊重的品質,以當得起一個長者,這個年齡算是白長了。如此而言,有何“文不成義”?


寓言第二十七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曰无言。言无言,終身言,未嘗不言;終身不言,未嘗不言。這裏有兩個問題:一是故曰无言,高山寺古鈔本作故曰言无言,成玄英疏正作“故曰言无言也”,劉文典、王叔岷等以高山寺古鈔本爲是;一是“終身言,未嘗不言”,高山寺本無“不”字,馬敘倫、高亨、鍾泰、劉文典、王叔岷等皆以高山寺古鈔本爲是。


“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曰言无言。今本都是如此標點的。如果這就是《莊子》原文,那麼第二句與第三句完全是同義重複,且第三句末還有字,到底想表達甚麼意思?著實讓人莫名其妙。高山寺本無字,可惜沒人在意。仔細體會前兩句,可謂句意完整,應當絕句。後兩句連讀,承上文之意,這個字不能少,否則語氣不足。故曰言无言,王叔岷解釋說:“言則離道,不言不足以明道,故當言如無言耳。既然“言則離道,那麼無論怎麼言,都是離道,都不能明道;然而不言不足以明道,道終究非言或不言所能明也。言不能明道,不言亦不能明道,則言如無言”又怎能明道?若果真“言則離道,則凡道德經之類的傳統文化經典,都是“離道之書矣!《莊子》原文言無言”,解釋作言如無言”,這是“增字解經,實不足爲訓。從版本上說,衹有高山寺古鈔本作故曰言无言,成玄英疏作“故曰言无言也”,此外再無其他版本及旁證。另外,漁父第三十一孔子愀然”,高山寺鈔本作“孔子愀然自竦也”,成玄英疏作“自竦也”;又見賢不尊”,高山寺鈔本“賢”作,成玄英疏作“見可貴不尊”;《說劒第三十以幣從者”,高山寺鈔本者”作車”,成玄英疏作以充從車之幣帛也”;《庚桑楚第二十三解心之謬六者謬心也,高山寺本“謬”作“繆”,成玄英疏:“繆,繫縛也…六者綢繆繫縛心靈者也。以上處,衹有高山寺鈔本與成玄英疏合,再無其他成玄英疏本及郭象注本與之相合,因此可推斷高山寺鈔本係據成玄英疏文而竄改《莊子》正文,不足爲據。


言无言,終身言,未嘗不言;終身不言,未嘗不言。《續古逸叢書》影印北宋本、南宋蜀刻趙諫議本、呂惠卿《莊子全解》金刻本、分章標題南華真經南宋本、《古逸叢書三編》影印南宋精刻本,都無一例外地作“終身言,未嘗不言”。劉文典說:典案:各本‘未嘗下有‘不’字,蓋涉下文‘終身不言,未嘗不言’而衍。此以‘終身言,未嘗言’,與下‘終身不言,未嘗不言’,相對成義。若作‘未嘗不言,則非其指,且與下文重複矣。注‘雖出吾口,皆彼言耳,正釋‘未嘗言之義,是郭所見本作‘未嘗言道藏白文本、注疏本、高山寺古鈔本,並無‘不’字,今據刪。王叔岷亦表達了相同的意見,並說:古鈔卷子本、道藏·注疏本、林希逸口義本、褚伯秀義海纂微本、羅勉道循本本,皆無‘不’字。文選孫興公遊天臺山賦注引同(“臺”當作“台”)。……徐无鬼篇注:‘則雖終身言,故爲未嘗言耳。卽本此文,尤其明證。焦竑翼本以下,多刪‘不’字。這裏有一個難題:既然這個“不”字讓人如此難以接受,爲甚麼眾多古本還是偏偏有這個“不”字?“蓋涉下文而衍,大概鈔寫者是先抄下句,後鈔上句,纔致“涉下文而衍,否則如何理解這種倒行逆施的現象?爲使前後兩語可以“相對成義,以適合自己的理解力,便硬要刪改原有的文字,這豈不是“削足適履?莊子說:“言而足,則終日言而盡道(《則陽第二十五》)怎麼可能“終身言,未嘗言无爲爲之之謂天,无爲言之之謂德(《天地第十二》)何以見得“終身言,未嘗言丘也聞不言之言矣,未之嘗言,於此乎言之(《徐无鬼第二十四》)又何得謂“言无言,終身言,未嘗言


細思上述校勘事例,都是緣於對原文或未能通,意有所疑,因而提出各種增刪改易的意見,以期能通原文之意。校勘意見,存疑則可若不能通達原作的大理深義,既不相信古人,又不尊重古書,僅憑一點小學知識,以個人主觀臆見,去判斷原文的正誤,決定異文的優劣,自以爲是而深信不疑,不知不覺地以意刊寫”,則聰明才智之士鮮有不淪爲妄改古書之“淺人”究其實,《莊子》不能夠完全被理解,纔是正常的,既有種種客觀的因素,如古書在傳鈔過程中有誤脫衍倒等各種譌誤,又有“古今異言,方俗殊語”,以及名物典章制度禮儀風俗等相關背景的缺乏或差異;更重要的還在於主觀因素,如“瞽者无以與乎文章之觀,聾者无以與乎鐘鼓之聲。豈惟形骸有聾盲哉?夫知亦有之。”(《逍遙遊第一》)“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墟也。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束於教也。”(《秋水第十七》)如果《莊子》人人能懂,莊子的水平境界就跟大眾差不多,《莊子》怎麼可能傳誦千古,我們又何必費心費力地去研讀《莊子》?
 
六、古籍校勘實非容易
 
古籍校對就像少兒遊戲“找不同”,然後再做小學生的“抄寫”作業,就這麼簡單的事,結果總是難以令人滿意。在校對過程中,形近的字,甚至上下文義亦通順的,最易忽略過去。如應帝王第七:“且也虎豹之文來田,猨狙之便、執斄之狗來藉”,《續古逸叢書》影印南宋本、《古逸叢書三編》影印南宋本“狗”字作“file:///H:/dao/jmm/image001.png”,形似“㣘”字。成玄英疏:“狗以執捉狐狸,每遭係頸。”顯然以爲是“狗”字,然而“斄”解釋作“狐狸”,總屬牽強,蓋沿襲天地第十二“執狸之狗成思,猨狙之便自山林來”,疏正作:“執捉狐狸之狗,多遭係頸而獵,既不自在,故成愁思。”但逍遙遊“今夫斄牛”,疏作:“斄牛,猶旄牛也,出西南夷。何以前後不同如此?此兩處陸德明均有釋文:“斄牛:郭呂之反,徐、李音來,又音離,司馬云:旄牛。”“斄:音來,李音狸,崔云:旄牛也。”查說文:“斄,彊曲毛也,可以箸起衣。犛,西南夷長髦牛也。”段玉裁注:“此牛名犛牛,音如貍。中山經‘荊山多犛牛,郭曰:‘旄牛屬。集韻:“犛,或作斄。”由上可知,正是因爲作“犛牛”解,顯然與後文的“狗”字說不通,成玄英便把“斄”解釋作“狐狸”。字彙正字通俗書刊誤皆謂:“徇,俗作狥”,則“㣘”作“狗”亦屬同例。集韻:“跔,或作㣘。”說文:“跔,天寒足跔也。从足,句聲。其俱切。段玉裁注:“跔者,句曲不伸之意。四聲篇海:“㣘,其俱切,天寒足㣘,一曰不伸皃。”細察上下文義,作“猨狙之便執,犛之㣘來藉”,顯然更合情合理。


又如人間世第四“夫以陽爲充孔揚,采色不定”,《續古逸叢書》影印南宋本“采”就作“釆”,竟無前人指出來;然而下文“五采,設采色,采真”作“釆,而“文采”仍作“采”,顯然兩字混用。趙諫議本全書皆作“釆,無“采”字,顯然以爲是同一字。明焦竑俗書刊誤謂:“采,從爪,俗作釆,非。釆音辨。”而本書底本《古逸叢書三編》影印南宋本則僅此一字作“釆。據說文解字:“釆,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讀若辨。”結合上下文義,“釆字實更恰當。清末四大藏書家之一的陸心源謂:“書貴舊本,良有以也。”


又如徐无鬼第二十四:“嗟乎哉,悲人之自喪者!吾又悲夫悲人者!吾又悲夫悲人之悲者!其後而日遠矣!本書底本《古逸叢書三編》影印南宋本如此,而眾校本“哉”作,屬下句。“哉”字譌作,在古籍中亦屬常見,如天道第十三:“世雖貴之哉,猶不足貴也。《古逸叢書》覆宋本“哉”就作論語·八佾:“郁郁乎文哉”,就被譌讀作“都都平丈我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二十五:“曹元寵題村學堂圖云:‘此老方捫虱,眾雛爭附火。想當訓誨間,都都平丈我。’語雖調笑,而曲盡社師之狀。杭諺言:社師讀論語‘郁郁乎文哉’訛爲‘都都平丈我’,委巷之童,習而不悟。一日,宿儒到社中,爲正其訛,學童皆駭散。時人爲之語云:‘都都平丈我,學生滿堂坐。郁郁乎文哉,學生都不來。曹詩葢取此也。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450頁。仔細體會上下文,此句作“哉”字並無不妥之處,而作字恐怕有誤。
 
七、句讀標點不容忽視
 
陸德明謂:“夫荃蹄所寄,唯在文言;差若毫釐,謬便千里。”(《經典釋文·序錄·序》)文字是如此,句讀又何嘗不是如此?古書原無句讀,不同的理解導致對文本的不同句讀,不同的句讀和標點亦導致對文本的不同理解。


應帝王第七:“列子自以爲未始學而歸。”這就讓人糊塗了:既然自以爲未始學,知道自己的無知,就應該留下來跟師傅好好學習,怎麼就回家去了呢?於情於理都是不妥當的,因此必須在“而歸”前加一逗號或句號,表明這是兩件事:認識到自己的無知是一件事,學成後回家又是另外一件事。


在宥第十一:“人大喜邪?毗於陽。大怒邪?毗於陰。”這是讀“邪”爲語助詞,十分彆扭。敦煌鈔本《莊子音義》出“耶毗於陽”(“耶”卽“邪”之俗字),注:“司馬曰:毗,助也。”顯然讀“邪”爲實詞。喜屬陽,怒屬陰,淮南子·原道訓謂“人大怒破陰,大喜墜陽”,大喜大怒皆爲過度,失陰陽之正,非正則邪,邪則有傷和氣,“人大喜,邪毗於陽;大怒,邪毗於陰。陰陽幷毗,四時不至,寒暑之和不成,其反傷人之形乎!”上下文順理成章。


徐无鬼第二十四:“君自此爲之,則殆不成。凡成美,惡器也。”晉郭象注:“美成於前,則僞生於後,故成美者,乃惡器也。錢穆《莊子纂箋》引馬其昶曰:“老子云:天下皆知美之爲美,則惡矣(“則”當作“斯”)按照這個說法,大家都不要去做成甚麼美事了,免得美成於前,則僞生於後而成惡器。如果莊子真是這個意思,《莊子》又何足道哉!仔細體會上下文,上句“則殆不成”,下文“成固有伐”,此句自然當讀作:“凡成,美惡器也。”凡事物之成,或美或惡,人間世所謂:“美成在久,惡成不及改,可不慎與?”此處“成美”連讀,毫無根據。至於引老子語以證,更是風馬牛不相及。


《繕性第十六》:“繕性於俗,俗學以求復其初,滑於俗,思以求致其明,謂之蔽蒙之民。”宋以來注家多刪一字,句讀作:繕性於俗學,以求復其初,滑欲於俗思,以求致其明,謂之蔽蒙之民。”明焦竑《莊子翼》謂:‘繕性於俗學’‘滑欲於俗思’爲句。舊解失之。性非學不復,而俗學不可以復性;明非思不致,而俗思不可以求明。謂之俗者,對真而言,蓋動念卽乖,況於繕?擬心卽差,況於思?非惟無以徹其覆,而祇益之蔽耳。”焦竑的說法非常怪異:既說性非學不復,而俗學不可以復性;明非思不致,而俗思不可以求明。”則正文自然當讀作“繕性於,俗學以求復其初,,俗思以求致其明,謂之蔽蒙之民。”這顯然是不通的。前既言‘繕性於俗學’‘滑欲於俗思’爲句,怎麼還可以把屬於上句的俗學俗思拿來與下句連讀?王先謙《莊子集解》引蘇輿說:案:當衍一‘俗’字,‘學’與‘思’對文。言性與欲皆已爲俗所汙,雖學思交致,只益其蒙。宣以‘俗學’‘俗思’句斷,似失之。句讀雖已指正,但其謂言性與欲皆已爲俗所汙,雖學思交致,只益其蒙,如斯而論,學亦無用,思亦不行,那到底該怎麼辦呢?難道這就是莊子想要表達的意思?以上論句讀,皆不離其義,且衹爲求文句對耦而刪一“俗”字,獨不思:自古以來,至陳景元《闕誤》所載北宋張君房始刪一“俗”字,難道先前的古人,包括郭象和陸德明在內,都不懂耦語”,不識賸字”?莊子於《天下第三十三》中明確說:“其辭雖參差,而諔詭可觀。”奈何旣不信莊子,又不尊重《莊子》!
 

[全文完]


【作者簡介】蔣門馬(1970—),男,浙江省寧波市鄞縣人,1993年畢業於浙江大學外語學院,現爲寧波廣播電視大學外語系教師。業餘時間從事道家文化研究,創辦專業道家電子文獻網站白雲深處人家(http://www.byscrj.cn/jmm),整理校注道家典籍《道德經註釋》(中華書局2012)、《南華真經副墨》(中華書局2010)、《樂育堂語錄》(宗教文化出版社2012)、《道德經講義 樂育堂語錄》(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老子莊子故里考》(合著,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



【此文爲原創首發。尚未公開發表於其他任何地方。2012年12月26日記】


[ 本帖最后由 nirvana123 于 2012-12-30 08: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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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09: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说校书如同扫落叶,意思是消除了旧的错误,新的错误又产生了。这个新的错误其实来自校书人的过于自信。那么,还不如学一下日本学者对中国古籍的态度(这可能是我的管见,也许国内学者也有这么做的),就是一切校勘结论只体现在校记中,绝不改动正文。这样做的话,就不会有新的落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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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12: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絕不改動正文也太拘泥了,我覺得有錯誤只要你拿得準,證據充分,是可以改正文的,只是一切改動必須在校勘記中說明。必須本著良心一絲不苟地作校勘。現在隨著很多珍惜古籍的掃描本問世,我們經常可以對整理本進行核對,這就對校勘工作是否一絲不苟有了一定的監督。但是,最恐怖的是某些“權威機構”把持著“珍稀善本”,一般人根本看不到,某些專家在據權威善本整理時如果打馬虎,就讓人沒法查證,害人就不是一點點了。因此,強烈呼籲珍稀古籍數字化、公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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