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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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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3: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读后感

虽然有关社会经济史的课程学生已经上过几次了,如张老师讲授的《中国经济史》、周老师讲授的《明清经济史专题》、杨老师讲授的《中国社会史专题》,还有任老师讲授的《明清经济史专题》,但是由于自己的懒惰,一直没有阅读过郑振满教授的代表作《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纵然在阅读中常常会发现它被大量引用。在课上,任老师提纲挈领地概述了此书,激起了学生的阅读兴趣,下面简单地说说我读此书的感受。
作者以“一般认为,先秦的氏族、秦汉的豪族、魏晋隋唐的士族、宋以后的宗族,标志着中国家族组织的不同发展阶段”开头,进而展开学术史回顾,厘清学术脉络,发现学术的空白,进一步简明扼要地阐发此书的基本思路和分析构架,以期较为系统地阐明家族组织的基本类型、演变趋势及其与社会历史环境的关系。在阅读完全书后感觉作者基本上达到了既设的目的。
正如在此书的附录中写到:“本书前半部分是家庭—宗族发展周期的分析和家族结构的模型建构,有较多的人类学意味;后半部分则是透过家族所看到的明清社会变迁的三个重要的特征,即宗法伦理庶民化、基层社会自治化和财产关系公有化,属于历史学的论述。” []书中的许多观点对历史学、人类学、历史人类学产生了不同的震动。此书被翻译为外文,在国内外相关领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的确阅读此书让人收获颇多。本文拟从宗族组织的发展历程或者类别、形成条件、功用等方面展开。
作者在前言中交代当今学界对传统中国宗族组织的研究主要是集中于宋代以后的时段。“在乡村社会,家族是一种最基本的、最普遍的、社会组织形式或认同标志。”[]正如作者在书首即简括地描述中国家族组织的发展轨迹,以“家族”涵盖“氏族”、“豪族”、“士族”、“宗族”。并且在借鉴人类学理论的基础上,将宋以后的宗族开拓性地分为建基于透过亲属关系产生继承联结的继承式宗族,建基于组织内部的权力与从属关系的依附式宗族和建基于共同利益产生连结的合同式宗族。这与家庭理论中的核心家庭、主干家庭、直系家庭、联合家庭模式似乎存在着某些相似性。家族将会向何处发展?这个问题还难以回答,不过冯尔康的《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隐约指出了一个方向:“中国古老的家族在18世纪以来的三百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从古代的宗法性的祠堂族长制,向现代社会社团方向变革。······就目前家族整体状况而言,上述变更乃系行进中的事情,更新远未完成。”[]的确,随着社会环境等的变化,家族组织也在发生转型,现在的宗亲会发展势头很盛,而且修谱、联宗的现象也早已复苏。但是树木尚有长短之不齐,许多地区的宗族活动已今不如昔。就拿我自己所处的地区来说,如果以宗族的三大衡量标准来看,我们那里的张姓既无族产、又没族谱,也没祠堂,也没有统一的祭祖仪式,祭祖因而也只存在墓祭和家祭,只祭四代祖先。只有辈分排行,但是用以排辈分的字派已经快用光了,至我这一代,只剩下两个字派,还没有看到续字派的苗头。但是在人们的观念中,我们仍然是一族。记得在一次婚宴中,两位老者一位张姓,一位王姓为冥财上的称谓发生争执,据我粗浅的了解,亦以张翁为是,最后大家亦从了张翁,张翁愤懑到:这样的都写不对,岂不丢尽张家脸,让旁人笑我张家无人!在了解了一些起码的宗族知识后,我甚为我家乡的张姓担忧,能否再续族缘?在郑教授的书中也涉及到家族的产生。
这里其实也就是有关宗族形成的条件。这是个极为复杂的问题,不仅有普遍存在的因素,如儒家宗法伦理,也会因各地区、各经济活动等因素而产生变化。莫里斯·弗里德曼认为“在这个东南沿海的福建、广东等地区,宗族组织特别发达,这主要是由于经济与地理环境决定的,尤其为了适应水稻生产及边疆环境需要。”[]其他原因如士绅的兴起、商品经济的繁荣、赋役等。士绅的兴起会较为容易地建起依附式宗族,根据郑教授的研究,而且这也是为历史所证明的,无论是在升平岁月,还是动荡年代,士绅往往会扮演庇护和控制角色。仓廪实而知礼节,经济因素是极为重要的原因,无论是为了敬宗收族,还是为了家族产业更上一层楼。至于赋役,也是促成宗族形成的一个因素。郑教授在书中论证了因明代中后期的福建地区的户籍编审形式化、里甲之役定额化而形成的“每一甲为一姓所据”[]现象。(在郑教授所引用的一些地方历史文献中有诸多事关于明朝里甲制度的,是支持一里十甲首的。学界对明代里甲制度有一个争论是“甲首”问题,它到底是指一甲之首,即十户之首;还是指一户。或者说一里之中是有十户甲首,还是百户甲首。[]栾成显先生认为当是一里百户甲首,基于各种历史文献,在不同地方是存在不同的。)在徐斌老师的《明清鄂东宗族与地方社会》一书中也论述了赋役(助漕等)对鄂东军户宗族形成的促进作用。因此就目前看来似乎得期望我们那一族内有人能够出人头地、衣锦还乡,再联合尚在的老者会议,或捐资,或照丁鸠金(多半难成),借助一息尚存的宗族观念,先组成一个“合同式宗族”,抑或同姓宗亲会?但是面对农村男性劳动力的日益外流,单凭老者、妇孺之力,终是前途未卜。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传统文化的遗失呢?宗族作为一种民间自组织,它之所以存在数千年,自有其特别之处。当因失去宗族庇护,而国家力量又不一定能或至少不能及时就位时,民众利益或许就会受损。

宗族组织的存在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无论是对传统国家,还是对一般的族人而言,更遑论那些可以掌控族权、从中渔利的士绅阶层。
人们常常用“王权不下县”来描述传统中国对社会的控制状况,费孝通先生也说过从家门口到衙门口的这一段距离是十分值得关注的。虽然历代中央政权都试图努力控制地方社会,但是往往限于各种条件而难以实现,如汉代的三老、蔷夫等,到明代时,洪武帝也创设里老制等,试图利用黄册里甲制度、鱼鳞图册制度等控制百姓,限制其随便流动。在国家控制力下降的时候连省、州、县都难以控制,更不用说基层,故而国家需要借助一些中介,或寻求代理人,而家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便充当了这个角色。“人们讨论宗族,大都是在国家与社会框架下来讨论的。在这一框架下,宗族往往被认为是传统中国使国家与个人之间能够连接起来的、具有实质性和象征意义的纽带或中介。”[]国家利益宗族来控制社会,但得做出妥协,如郑教授所言的“基层社会自治化”。宗族对族人往往具有处罚权,这在某种程度上侵夺了官府的司法权,如罚钱谷、杖责、沉塘等,在民不举官不究的大环境下,官府时常不会深究,更何况官府往往又支持宗族领袖。有点宗族还具有催征赋税的责任,在该书中论及的“粮户归宗”[]便透露出这一信息。宗族也具有维持社会治安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宗族的械斗也是地方动荡的毒瘤。宗族武装力量可以防匪抑盗,书里讲到倭患时的堡垒,其实在其他地区也存在这种现象,如两湖地区的寨堡[]。“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祖。”宗族作为一种家庭联合组织,宗族往往设立族田(义田)、义学等等,常常扶住鳏寡孤独,奖掖好学,同时也还有协调族内一致对外的功能。同时,“近来不少学者都认同宗族具有意识形态的意义,一方面表现为支撑宗族的一套正统性的、一体化的‘话语’在空间上大面积地向民间推广渗透,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在时间上或地域社会通过‘习得’这套话语而最终达成国家认同、完成一体化的过程。”[11]毛泽东主席在《湖南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要打倒“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权,可见宗族在传统社会中的地位。
在受教之余,我也有些小小的疑虑。一是该书第201页在引用材料“兹经公议,凡公积堂公产,每年所得利益应由叔、元、、利、贞五房轮值管理。每年一房,周而复始。”学生认为当为“元、亨、利、贞”。二是该书第227页引《明会典》:凡各乡村,每里一百户内,立坛一所,祭无祀神鬼,专祈民庶安康、孳畜蕃盛。每岁三祭:春清明日,秋七月十五,冬十月一日。而在该书第278页,作者却说祭祀厉坛的时间是二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不知这是不是各地祭祀的差异。三是作者在第213页写到“唐宋时期的世家大族依附于某些寺院。这是因为唐宋时期不允许民间祭祀四代以上的祖先,世家大族为了祭祖护墓,往往在寺庙中设立檀越祠,或者在祖坟附近创立寺院庵堂。”学生总觉得“依附于”的措辞是否有点夸大。
总之,虽然草草翻完,囫囵吞枣,由于作者写作此书的功力较深,我有许多东西消化不了,但是仍有不少收获。宗族作为传统中国的极为重要的组织形式,在维持传统社会运转的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官府控制基层社会的一种媒介,它与国家政权中的亲民官(临民官),或者说宗族领袖与地方官的关系颇值关注,而吴智和、柏桦等学者已作出了一些成果。而纵览宗族的发展脉络,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们总是在走在不断满足自己需求的路上。





参考文献: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9月第1版。
冯尔康: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月第1版。

斌:《明清鄂东宗族与地方社会》,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3月第1版。
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7月第1版。
杨国安:《社会动荡和清代湖北乡村中的寨堡》,《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
年第5期。

[]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9月第1版,第239页。

[]
同上书,第248页。

[]
冯尔康:《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月第1版。

[]
同上书,第1页。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第9页。

[]
同上书,第187页。

[]
参阅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7月第1版,第269页—第284页。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第248页。

[]
同上书,第144页。

[]
参阅杨国安:《社会动荡和清代湖北乡村中的寨堡》,《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第5期。

[11][11]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第246页。
发表于 2011-4-29 11: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家族基本被50年代认为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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