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发出惊人之语:“生,还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在人类历史上,问题的提出甚至比问题的解答更具有意义。如何面对死,决定如何面对生。对死的思考曾经是人类从愚昧,混沌中觉醒的标志。
费尔巴哈曾说过:“哲学诞生于坟墓之中。”(原话或不如此,大意不会差。)死是哲学的唯一的命题,一哲学家也发表过如此洞见。
从某种程度来看,人类的思想存在于对死的反思之中。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都为死后构建了一个彼岸世界,天堂与地狱。只有在人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与将时时,意识到个体的消失永不返回后,才努力构建的一个这样的虚无。在原始时期,人类只有消极地恐惧,混沌地颤抖,而不会有积极的建构。如果说宗教或者其他的思想对人类的文明创造具有无可比拟的贡献的话,那么对死亡的恐惧,及对其规避意识是人类进步的重要表现之一。
宗教与死亡是密不可分的,正如哲学、文学、甚或历史与死亡也不可密不可分一样。纯粹属于精神世界对死亡的思考。对死的构想,曾经辉煌了一个又一个的文明,激励过一个又一个敏感的灵魂。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这是对生命的渐行渐远,一去不返,消沉于静寂的无奈感叹。“未知生,焉知死”,这是对生死的理性思考。“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这是慈悲为怀的执着,是大无畏大无私的道德践履。但丁在《神曲》里生动地描画出地狱、炼狱、天堂恐怖与美好,这是用死后的归宿来恐吓、诱导此时的生者。
宗教上之死亡,炙热而悲壮,如耶稣,这是信仰者之死;哲学上之死亡,缜密且理性,如苏格拉底,这是思考者之死;文学上之死,是瑰丽而浪漫,如屈原,这是理想者之死;政治上之死,豪迈而悲壮,如谭嗣同,这是行动者之死;有高尚者之死,亦有卑贱者之死,如秦桧,和珅。有惊天动地之死,有默默无闻之死,如凡夫俗子,芸芸众生。战争中,一将成名万骨枯,这是人类不得已之恶,而不得已之死。
人之死,寿终正寝,此为死常态,自然之生老病死,不足论。不得已之死,如罪犯如刑场,若罪有应得,则亦只可让法律家去评论。再如前举苏格拉底、耶稣、屈原、文天祥、谭嗣同之死,为高尚者之死,将彪炳千古,万世瞻仰。
高尚者,流芳百世;卑贱者,遗臭万年。平凡者,无踪无影。
二
人类的唯一真理就是,人最终走向死亡。但是,如果,人仅仅局限于此,以等待死亡的降临,等待天堂的幸福、地狱的折磨,那我们的文明又将从何说起?人之生也倏忽,其之死也蹙迫。对死的觉悟,是让我们对生的珍惜与礼赞。
无论是对死还是对生,在人类的历史中,只有敏感者、纯粹者才有最真切的体会和把握。犹如天启,灵光一闪,汪洋恣肆,一泻千里。
《尚书·泰誓》“惟天地,万物之母;惟人,万物之灵。”
《老子》:“故道大,天大,地大,人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易·文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傅违,后天而奉天时。”
《荀子·非相篇》“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礼记·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雪莱《论生活》:“人,就是生活;我们所感受的一切,即为宇宙。生活和宇宙是神奇的。然而,对万物的熟视无睹,犹如一层薄薄的雾遮蔽了我们,使我们看不到自身的神奇。我们对人生倏忽不定的变幻赞叹不已。然而,他本身难道不正是伟大的奇迹?同人生相比,帝国的兴衰,王朝的更迭何足挂齿!同人生相比,宗教体系、政治体制的兴亡又何足轻重!同人生相比,我们所定居的星球的演变算得了什么?同人生相比,日月星辰的运转与归宿又算得了什么?人生,这伟大的迹,我们叹为观止,只因你如此奇妙无比!我们姑且就让那薄薄的雾(我们对这层雾既了如指掌,却又感到变幻莫测),遮蔽我们的视野吧。否则,我们的惊奇感会吞没,惊摄那引起惊奇的客体。”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人是何等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无限的潜力!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动上,多么像一位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位神明!他是宇宙的精英,万物的灵长!然而,在我看来,这样尘土塑造的生命,又算得了什么?”
巴士葛:“人是何等困惑的东西!何等新奇,又何等诡怪。何等纷乱有何等矛盾!何等神奇,是万物之灵,却又何等微,只能栖居一隅。他是真理的宝库,却又常常犯错误。他是宇宙的荣耀,却又狂桀不驯。”
虽然中外文明迥异,但对人的生命,人的德行的高大伟岸,无不予以最高的礼赞,对于人生的秘密,无不予以积极的向往与探索。
只有人,只有人之生,才能伴随着对死的思考而无畏地前进。尼采曰:“当我们临近死亡的时候,我们无妨扪心自问,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们有没有虚掷生命?我有没有蹉跎时光?我能不能自豪地说我有权来埋葬它。”这难道不是最光辉的思想?我们面对着死亡而生活,我们觉悟死亡而生存。
其实,真正的结束并不属于我们——死亡不是我们的,而属于那无边无际的天空,属于深邃无涯的宇宙,属于上帝。真正属于我们的是过程,这个充满着艰辛痛苦,而又时时显见光明与希望的过程——生命的历程。
三
我们思考着死亡,实践着生命。可是,当死亡突然与生狭路相逢时,怎么办?
大儒梁漱溟曰:“我若死,天地将为之变色”战乱中梁有如此言语,不是梁的狂妄与无知,而是梁超越了对生死的狭隘执着,达到了对生命自由的一种游刃有余的捭睨。《孟子》有云:“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梁漱溟心中养有浩然正气,当然临危不惧,临险不乱。生者自生,死者自生,何足挂怀!
人生存在于痛苦之中。王国维在其名作《红楼梦评论》认为人的痛苦在于人的有欲。欲望是人的自造。也就是说,人自造了自己的痛苦。那么,要解脱这种痛苦,王氏认为“解脱之中,又自有二种之别:一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且“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王氏的悲观论调,肯定了人生的痛苦,否定自杀作为解脱自道的非正当性,而认为出世才能正解脱痛苦。最后自沉昆明湖,作为大学问家的王国维最后以自己的生命与行动揭示出他的失败之处。
相对于梁漱溟的沉者与冷静,王国维在精神上受到更大的折磨与痛苦。
司马迁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毛泽东云:“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每一个个人体,最终,毋庸置疑地走向死亡,这是宇宙人生颠簸不破的真理。但是,如果要仔细地思考一下,死的时间与意义时,那么,作为那些精神痛苦的理想者,要走向自我的绝路的话,是否有必要?是否是真正的痛苦解放之道?
基督教禁止自杀,因为基督徒的生命属于上帝,是上帝的赐予。那么,人是没有权利自己去结束生命,而去违背上帝的旨意。科学的进步已经证明,基督教在此上的错误。但即使如此,我们同样也没有必要去选择这样的不归路,我们不属于死亡,死亡属于虚无,我们属于生命,生命在于我们的把握。
当然,我们没有必要否定像屈原、王国维一样伟大人物,自我结束生命的意义。生与死,这一对孪生兄弟,交替地存在一个人的历程之中。如孟子一样养浩然正气,如梁漱溟一样,充满责任感,道义感,我生只在天,而非在己。生死有天而非由己。人生岂不释然而充实!
最后,我们以苏轼《留侯论》中的千古名论来结束讨论:“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此虽没有讨论生命与死亡,但是,作为一种人生的态度与修养,岂有不相通之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