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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清照与王氏“表姐妹”关系的几点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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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18: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李清照与王氏“表姐妹”关系的几点补正
——由一篇网文引发的的重新考辨
文/张庆
    今天得见桐城网一位网友的转帖名曰《秦桧是李清照姐夫》。这个类似的立论我倒已经在很久以前见过,但当时只是匆匆而过的浏览却没有十分的注意。今天重见此帖,不免细细注意了一番,又兼近日在李清照的资料上多费了些工夫,因而容易留心一二。就这样,通过一些资料的查证工作,我对原文产生了一些较新的看法。我便利用网络数据库搜查到了这篇帖子的原始出处,应该是载于2008317《北京日报》的一篇文字,原名作《何需杜撰?——谈历史上的李清照和秦桧、王继先》,作者是身为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特聘教授的王曾瑜先生。转帖与原文是稍有差池的,于是我便以王教授的原文为基础,给予以下的意见。
    原文的主要论点,显然是认定秦桧在人情关系上是李清照的表姐妹。这一点是大致无误的。然而这个立论过程中有几处的细节产生了比较严重的缺漏与差错,我在此只点提几点略作阐述,或作为原作者的补充,或作为原作者的修正,如此而已。
    第一,原文只述李清照与秦桧妻王氏之间的表姐妹关系,不知系何种原因又未明细孰长孰幼的细节。而事实上,李清照在年龄上是应该长于王氏的,因此李清照便是王氏的表姊。也就是说,秦桧实际上是李清照的表妹婿。李清照的外祖父王珪是当朝有名的宰执,他的长女许配李格非,后生女清照;他的四子王仲岏又生女王氏,即后来的秦桧之妻。秦桧是生于元佑五年也就是公元1090年,而李清照的生年在学界一般有两个说法,其一是由王学初王延梯诸位先生支持的元丰七年说,亦即在公元1084年,其二是由胡适首倡后由毕宝魁先生重新主张的元丰四年说亦即公元1081年。无论这两种说法当中的哪一种成立,那么李清照都应年长秦桧69岁,这个年龄差距是比较大的。而王氏为秦妻,其年龄应与秦桧相当甚至略小于秦而很难年长于秦五岁以上。因此,李清照也必然年长于王氏,此当为定论。但这对表姊妹却有个很有意思的共同点,那就是一生皆未能生育。然而这两人对于这同一类事件所应付的“责任”又不尽相同:李清照未能生子,可能是因为赵明诚的原因,因为赵明诚后来因无嗣而另娶二房夫人依旧未能得嗣,而且赵家在明诚这一代皆是人丁不旺,仅明诚二兄思诚一系稍有子嗣之息;王氏那边不不同了,虽然王氏未能生育,可其夫秦桧却能与女婢生得一子,只是这对可怜的母子终被王氏驱逐,另认养子秦熺。秦桧庶出之子名曰林一飞,因王氏一生阻挠,终不能复秦姓。
    第二,綦崇礼与李清照之间的关系,并不遥远。綦崇礼与赵明诚的姑表兄弟,他的母亲是赵的姑母,可见此二人干系何其接近。又因为政治怀抱有所相近,因此赵明诚一直与这位姑表兄弟綦崇礼,还有另一位姨表兄弟谢克家,再加上他的两位妹婿李擢、傅察都走得甚为亲近。尽管后来李清照再嫁匪人,但在她的生前,周围的人,尤其是赵家人,都一直视其为赵家的遗孀。例如綦崇礼在吴道子《天龙八部图》的题跋上称其为“赵淑问”,而赵明诚姨侄谢伋在《四六谈塵》中称其为“赵令人李”,都是赵家亲友对李清照德行与名份的肯定。真正对于李清照再嫁一节掀起非议之声,则是在李清照以及她一同辈的赵氏宗亲先生下世之后的事情了。从这个角度上,又兼于中国的意识传统,男性一方的亲系要亲于女性一方。这样看来,李清照与綦崇礼的关系,自然要比她与秦桧之间的关系要更为亲近,起码是足以对等的。何况赵家与綦家素来交往甚密,更就更难怪綦崇礼有心力保李清照了。
    第三,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八记载: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词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这个时间据记为绍兴二年九月。为此一案,李清照也在开始作为嫌疑人被关押九天但在与张汝舟同堂受审问实罪名后随即被释放。而事实上,在此之前,亦即绍兴二年八月的时候,时任右相的秦桧已国在朝堂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荒谬主张招致宋高宗不悦,随后命綦崇礼起草了那篇著名的罢相制词。这一做法当然惹恼了秦桧,却也使綦崇礼更为高宗器重。这也为他此后搭救李清照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因此,在李清照打这份离婚官司的时候,秦桧已经第一次倒台,是根本无力去帮助李清照的了。而且,此时綦崇礼又极得高宗信任,李清照更不需要秦桧的任何帮忙。把这话说得更直白一些就是:一来秦桧已经帮不了这个忙,二来即使他能帮得了李清照这时也根本不稀罕他的帮忙了。
第四,本文的作者在文中提到“即使是研究宋史的史学家,一般也不知道王继先”,这是该文作者最为自负的表现之一。事实上,王继先这个名字,在南宋史上是赫赫有名的,岂会让史学家含糊放过呢?当时的高宗,即有一个被人鄙为“三交”的著名政策,即把国家交给秦桧,把后宫交给张无为,把自己则交给王继先。原作者在开篇首段即有“杜撰了一个何姓宦官,为什么就不用一个真人王继先”的发问,其实又恰恰表明了他只知王继先不知张无为的知识缺漏。赵明诚建炎三年六月在罢官途中接圣上御旨受命湖州知州,于是立即要改程上任。后因心急遂弃舟上岸,与李清照匆匆话别后驰马上任。但在七月末,李清照即收到金陵发来的消息,知明诚因大暑赶路而得疟疾,于是急忙赶紧金陵。四处寻医就曾请来了这位名满京城的“王医师”。当然赵明诚最终还是撒手西归,而王继先就因此契机相中了尚在李清照手握之中的赵家藏器,便出价黄金三百两索购。李清照当然没有同意,但形势又如此紧迫。正在这左右为难之时,此事又惊动了赵明诚的那另一位表兄、时任兵部尚书的谢克家。谢克家显然是有心庇护赵家财产的,又极其担心李清照会顶不住压力而将赵家的珍藏以低价售出。这时,他便向宋高宗递交一份奏折,直称“恐疏远闻之,有累盛德,欲望寝罢”。于是高宗便给了一条“批令三省取问继先”的批复。宋高宗之所以这么做,其实也是因为他此时极须倚仗谢克家,更何况此时赵家还有嫡传的“二诚”——明诚的两位兄长,又有谢克家綦崇礼这样的表亲并明诚妹婿李擢,皆是朝中重臣。高宗也不可能因为私袒一个小小太医而开罪这些重臣的。当然由于此时的南宋朝廷一直处于逃亡状态,这份案件也就因此终于不了了之。但谢克家就以高宗御旨给予“开州团练使致仕”身份的王大夫一个警告和制止,还是在情理之中的。这其中也谈不上什么“败诉”的问题,这个案件因为涉及著名的“玉壶颁金”一案,因此在李清照研究中历来颇受重视。王继先的阴谋也自然未能得逞了。从这一点上来说,反而又是李清照在外力协助下再次成功保护了赵家的珍藏古器。
从以上诸种,足见本文的行文过程,还是很潦草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满足于一个所谓“结论”的建立,而根本没有认真切实地注意史料上的查证,这是今人在做学问之时最易犯的毛病之一。于是我小心地写下了这篇文字,希望能够给予原来的读者群众一个醒眼的补注,不至因一篇文章的误导即予通盘的信息接受,这样的盲目反而又只能算是“读”的大忌了。




                           天涯浪子,时08年国庆假期,写于沈阳。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18: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附王曾瑜先生原文如下

何需杜撰?——谈历史上的李清照和秦桧、王继先
    隔行如隔山,文史两家,往来颇少。我在电视上看过两个关于李清照的京剧。一是由李维康表演的。一是济南京剧团李青最近在上海表演的,据说,她甚至不惜变卖房产,以作启动资金,甚为感人,此戏以李清照的十二阕词为支点,着力表现
她在山河破碎下的爱国情怀,全剧的主旨和构思确实胜过前者。但也随之联想到,为什么不围绕李清照与秦桧、王继先的关系,铺叙剧情,这岂不更贴近主题?既然剧中杜撰了一个何姓宦官,为什么就不用一个真人王继先?
    历史上李清照与秦桧的亲戚关系是有史料可稽的。北宋有一个宰相,名叫王珪。他的孙女王氏,史书无名,嫁给秦桧。有关王氏的史料很少,但她显然是个河东狮吼式的女子。秦桧后来独相,虽然势焰熏天,不可一世,但在王氏的雌威面前,却只能伏低做小。王氏不生育子女,影响到秦桧传种接代,这在古代当然是了不得的事。秦桧仅与女婢生下一子,王氏却将此母子轰出家门。后来有人向秦桧建议,把庶子林一飞复归秦姓。虽然对秦桧来说,这是至关重要而迫切的头等大事,但王氏却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她一力维护养子秦熺的地位,秦熺与秦桧无半点血缘关系,却是王氏亲兄的庶子。秦桧尽管讨厌秦熺,而林一飞竟不能复姓,使秦桧死不瞑目。王氏是王仲山之女,而王仲山的长姐则嫁给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所以李清照大致是王氏的表姐妹。
    李清照虽是秦桧的亲戚,但至少有两件事,表明双方的关系很不好。一是李清照离婚。她改嫁而离婚的事应无疑问,关键是宋代不像明、清时,人们并未将女子,特别是寡妇改嫁,作为一件失节丢人的事。例如文天祥著文坦白亲祖母梁氏改嫁,并无羞愧感,梁氏死后,还为她守孝。宋人有关李清照改嫁的一些记载,决无造谣中伤之意,说她改嫁不可能起毁谤的作用。李清照对后夫忍无可忍,在起诉到判案期间,她必然会拜托亲故。从李清照方面的亲戚而论,权位最高而关系较近的,自然是时任右相的秦桧。但是,她所投靠,并确实为她出力帮忙的亲戚,是时任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的綦崇礼。綦崇礼与李清照的亲戚关系却是远而又远,并且是秦桧的政敌,在秦桧的罢相制词中使用的责词颇为严厉,因此与秦桧结成深怨。二是李清照在一次端午节给皇宫写帖子词,却遭秦桧之兄秦梓从中使坏。
    中国成语“结党营私”是有深刻的科学内涵的,盖不结党就不足以营私。按照中国专制传统的惯例,当秦桧权势炙手可热之际,凡沾亲带故者,特别是王氏方面的亲故,一律飞黄腾达,窃据要津。一人得道,岂止鸡犬升天,甚至连鸡虱和狗蚤也可遨游云霄。但李清照显然不是一个因亲戚关系而受惠者。李清照“欲将血泪寄山河”,“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爱国情怀,当与秦桧残害忠良,屈辱苟安于半壁江山的言行相凿枘,成为双方交恶的根本因素。
    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详细叙述其夫妻节衣缩食换取的收藏之富,与“得之难而失之易”之过程和悲恸,却无片言只语涉及医官王继先低价强购她家收藏的事。
    中国人一般不会不知道遗臭万年的秦桧,但即使是研究宋史的史学家,一般也不知道王继先。宋高宗是十分荒淫的皇帝,他在扬州白昼淫乐,却受到了好色的惩罚,当金军突击扬州时受了惊吓,丧失生育能力。医官王继先能为他合壮阳药,就受到特别的恩宠,虽然官位最终不过正四品,却形成一股甚至与秦桧相颉颃的恶势力。韩世忠部将王胜受另一大将张俊迫害,韩世忠为王继先设宴,命他出见,拜王继先为干爹。王胜很快就出任镇江府都统制(相当于今大军区司令)。秦桧独相,视执政(相当于今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如奴隶,任意颐指气使,却必须巴结王继先。他特别叫妻子王氏,即李清照的表姐妹,与王继先认干亲。宋高宗曾失言:“桧,国之司命;继先,朕之司命。”
    王继先垂涎于赵明诚家的收藏,赵明诚逝世,尸骨未寒,王继先即出面欺压他的未亡人,愿出黄金三百两,收购李清照的收藏。宋代与明清时不同,金银作为流通手段,须与铜钱折价。三百两黄金约折合钱九千贯,九千贯钱当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却仍是低价强购无疑。李清照通过亲戚谢克家出面,上奏论诉。但是,在宋高宗的偏袒下,李清照与王继先的官司,却以李清照的败诉告终。李清照所以没有在《金石录后序》中提及此事,当然是畏惧王继先的恶势力。据李清照自述,在赵明诚死后,她本人也“大病,仅存喘息”,王继先的趁火打劫,当然是对她起着雪上加霜的作用,但李清照居然坚韧地、奇迹般地活下来。她在《金石录后序》中如泣如诉般的叙述,实际上也应理解为对王继先的控诉。(王曾瑜/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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