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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船山读通鉴论劄记(原創非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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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6 14: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發于http://www.5000han.com/bbs/thread-4636-1-1.html
------廢嫡長立幼不可久
讀通鋻論漢章帝章:光武以郭后失宠而废太子缰,群臣莫敢争者。幸而明帝之贤,得以揜光武之过。而法之不臧,祸发于毕世,故章帝废庆立肇,而群臣亦无敢争焉。呜呼!肇之贤不肖且勿论也,章帝崩,肇甫十岁,而嗣大位,欲不倒太阿以授之妇人而不能。终汉之世,冲、质、蠡吾、解渎皆以童昏嗣立,,以唯其所为,而东汉无一日之治。此其祸章帝始之,而实光武贻之也。
史上廢嫡長立幼,導致敗亡之事甚多。如三國時的袁紹劉表,隋文之敗皆出於此。即使唐太宗廢承乾立高宗,仍不免爲武氏奪去,也不得謂成功。此段則提到廢嫡長立幼之事,亦有僥幸成功者如明帝之賢。但即便如此,嫡傳制的破壞還是給後世埋下無窮後患。此事無獨有偶滿清時,康熙也出於立賢改變傳統,廢除嫡傳制,採用密儲制。雍正,乾隆等也當屬僥幸吧。但晚清還是難免權臣哲妇(慈禧)贪幼少之尸位而大敗。由此可見,大明萬曆時的大臣國本之爭,正道也。嫡傳制雖不盡賢盡善,但絕不可圖一時之快而輕易破壞。
------黨爭君子之過
讀通鋻論漢和帝章;
朋党之兴,其始于窦宪之诛乎!霍氏之败也,止其族类之同恶者,而不及其余;王莽篡而伏诛,王闳其族子而免,他勿论已。窦宪之即法也,窦笃、窦景、郭璜、邓叠之同恶,诛之可也;宋繇以大臣而与比,罢之可也;班固之怙势而横,窜之可也;尽举其宗族宾客名之以党,收捕考治之,党之名立,而党祸遂延于后世。君子以之穷治小人,小人即以之反噬君子,一废一兴,刑赏听人情之报复,而人主莫能尸焉,汉、唐以还,危亡不救,皆此之繇也,可不悲乎!
我國傳統政治,歷來反對朋黨樹黨曰君子不黨,就是為了防止朋比爲奸,黨同伐異。然而,有時候在實際政治中還是難免會出現附勢而成的朋黨。有朋黨則黨爭則不可免,且朋黨各方也不見得均為小人者,多有一方君子,一方小人。甚至還有兩賢相厄,即雙方都是君子之可能。在黨爭中,雖以小人獲勝為多,然也偶有君子獲勝之可能。上文即為君子獲勝的例子。竇憲驕橫拔扈,固宜誅也,然君子呈一時之快廢法制,而刑賞聼人情,導致黨禍循環,實乃君子之過也。如宋元佑時,王安石新法已弊,司馬光重新執政恢復舊法,當時為人心所向。然欲盡除元豐之人伊川曰:作新人才难,变化人才易。今诸人才皆可用,且人岂肯甘为小人?若宰相用之为君子,孰不为君子?此等事教他们自做,未必不胜如吾曹。侯仲良曰:若然,则无绍圣间事。范纯仁亦主消合党类,兼收并用。曾子开谓:范公之言行于元祐,必无绍圣大臣报复之祸。,邵伯溫曰忠直有余,疾恶已甚,遂贻后日缙绅之祸1注由此可見,紹聖之禍,究其源仍是元佑君子之過。另外一場黨爭出現在晚明即東林與閹黨之爭。閹禍本止于天啓朝,因崇禎帝即位魏閹就除。其黨皆放廢。凡忠賢所逐,無不召用。天下欣欣望太平。昔東林諸臣為魏璫所羅織甚慘,其尚存者,人無不以名賢推之,為忠賢收用者,自屬下流無可取。僉謂君子小人之分界,至此大明。諸賢之死而生皆上恩也。宜同心憂國以報上。然急功名,多議論惡逆耳,收附會,其習如前。2注逆案打擊牽涉面過大,難免有許多小過或無辜者甚至有借機除異己者,。如此一來,當權者每思防範,處野者每思報復或翻案。黨爭之習一如天啓,上久而厭惡認爲大臣皆誤國,以致國事終不可挽。故大明之亡天下,東林諸賢也應負一定責任。
1選自錢穆國史大綱宋代
2選自明季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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